停留*长期限由14天放宽为1个月
据***台北6月7日电 台有关行政部门日前宣布,松绑大陆商务、专业人士来台规定,大陆商务人士来台停留*长期限,由14天放宽为1个月。
据台湾媒体报道,大陆商务人士、专业人士来台,台有关部门将依申请来台的行程表天数,主动增加5天停留时间,以便利这些人士的观光活动,但商务人士来台从事商务访问、考察、会议、演讲、参加及参观商展,不能超过1个月的上限。
放宽企业邀请大陆商务人士来台的人数限制。营业额3000万元新台币以下的台湾企业,从每年邀请15人次,放宽为45人次;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从每年邀请50人次,放宽为200人次。
至于专业人士来台,除已开放的19类专业类别外,再增加大陆**专业技术人士类。此外,可随同大陆商务人士来台的配偶或直系亲属,将由1人放宽为2人。
据介绍,去年约有50万人次的大陆专业人士来台,并有约8万人次的大陆商务人士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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