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被掳劳工案和解处理 每人补偿60万日元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中广网北京12月2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23分报道,一笔迟来的2.5亿日元补偿金,本周引起了各大媒体的关注,接受这笔补偿的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是曾被侵华日军掳往日本的中国劳工或其子女,他们是当年那段历史的受害者,他们也是一场长达十多年漫长诉讼的亲历者。

此次在山东济南,38位当事人每人领到了日本西松建设公司60万日元,约合4.53万元人民币的补偿金,辗转16年的二战被掳中国劳工起诉日本西松建设公司案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

20日上午,曾在二战期间被强掳到日本的*批38名受害中国劳工中的5名幸存者及其他劳工的家属,在济南接受了日本西松建设公司方面交付的每人60万日元的“补偿金”。

85岁的幸存者邵义诚展示在日本打官司时的照片。

案件回顾:

1944年,日本在山东、河北等地抓走了360名青壮年,前往广岛为西松公司修造引水隧道。日本战败后,这360名青壮年中有29人惨死在日本,其余人员辗转回国,50多年后,5名劳工及劳工后人作为原告代表,向广岛地方**起诉,要求西松建设公司对每名原告赔偿550万日元,约合42万元人民币。2002年7月9号,广岛地方**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决中国劳工败诉。

不过2年以后,日本广岛高等**否决了广岛地方**的一审判决,判处西松建设公司向每名原告支付550万日元的赔偿,这是日本高等***次对中国劳工赔偿诉讼案作出赔偿判决。但是,到了2007年,日本*高**改判原告没有索赔权,劳工再次败诉。也由此关闭中国战争受害者通过法律途径索要战争赔偿的大门。今年10月23号,事件出现了转机,代表部分中国劳工的邵义诚,与日本西松建设公司达成赔偿和解,西松对中国劳工表示道歉悔罪,并**为被强掳的中国劳工建立纪念碑,同时西松建设出资2.5亿日元设立受害补偿信托基金。

受害劳工女儿:遗憾父亲没有看到结果

济南籍劳工吕学文曾是起诉西松建设公司原告团的团长,老人在6年前就过世了,他的女儿吕志英昨天晚上接受了中国之声《新闻纵横》的采访,她表示:这次和解既高兴又伤感,父亲受了不少委屈,*后还是没有看到结果。

吕志英:老人为西松案件,可以说把他的晚年都奉献出去了。1993年父亲和河北的孟老先生他们两个是**次踏上去广岛的路。我父亲在2003年8月11去世,父亲知道身体不行了,拉着我的手和哥哥的手还有日本朋友的手,让我们继续跟西松做斗争,直到我们能战胜西松,这是父亲临死的遗愿。但是他也没看到希望,带着遗憾、带着伤痛老人去世了,去世之前在病床上,我和姐姐架着他,那时候一审败诉,他还争取第二审与西松和解,让高等**做个公平的判决。我感觉我的父亲受了很大很大的委屈,这次虽然说是已经和解了,我们心中既高兴又难过。

代理律师:没有真诚地谢罪是对受害者的侮辱

尽管西松建设案以和解方式的处理,但当消息传回国内,并非所有声音都表示认同,北京方元律师事务所康健律师从1995年就一直代理中国战争受害者对日索赔案件,她对这个结果表示“难以接受”,昨天晚上她接受中国之声《新闻纵横》采访时对和解协议的三项条款,也就是谢罪、修纪念碑和赔偿分别提出了置疑。

康健:这个谢罪的话是没有事实对应的,谢罪是空洞的。基于什么来谢罪?前面是说奴役劳工的事实,是基于日本内阁会议决议,它对这个事实不否认,对此表示深刻的谢罪是把这个问题全部推向了日本**。再一个就是关于建设纪念碑,这是在争得别人许可的情况下才可以建纪念碑,纪念碑上写什么?因为我们到日本去了很多次,也有一些地方有个纪念碑,就写比如“中国劳工”就完了,没写什么原因,怎么回事都没写,这也叫纪念碑?

和解就意味着这个问题双方化解了,从现在来说对以前的恩怨在这里划了个句号。但是如果你没有真诚地谢罪就是没有内涵的谢罪,拿出这么一点小*就把你给买断了,封了受害者的口,你接受了以后,不管在任何国家、任何地区都不能以任何方式再向西松公司主张权利。我认为西松公司在没有承认事实的情况下,又仅用谢罪两个字是一种搪塞受害者,我觉得对受害者是一种侮辱。

刘宝辰:不是屈辱的和解

对于康健律师提出的疑问,中国之声联系到了促成“西松建设案”和解的关键人物,河北大学华工问题研究室负责人刘宝辰教授。刘教授是这起案件的调查人,他从上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寻找360名被强掳至日本的中国劳工。昨天晚上他接受中国之声《新闻纵横》采访时表示,虽然这个案子有一些无奈和遗憾,但他认为,此次和解不是屈辱的和解,而是坚持了原告的**原则,同时,他详细解释了谢罪、修纪念碑、赔偿这三项和解条款。

刘宝辰:在条文当中有西松建设公司为迫害了中国人给他们造成了身体和精神上的重大损伤表示深挚的谢罪,谁向谁谢罪很清楚。第二关于建碑,建碑具体内容现在正在协商,碑的内容由我们来定,会刻上360个人的名字。第三考虑高龄老人的实际,要在他们有生之年尽快实现他们的愿望,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不会全部满足我们的要求,比如说*可能少一点。

这种情况下,我只好尽快地满足老人们的要求,只好接受*少一点的条件,这是一个无奈了,这是符合实际的,我认为我不是屈辱的和解,因为前两条实现了。我们一共有三个要求,**是谢罪,第二是建碑,第三才是赔款,前两个要求是**原则,已经实现。第三个要求是赔款,象征性的。

对日索赔案应有权威机构统一解决

西松建设案虽然有了积极进展,但是日本*高**已经关闭了中国战争受害者通过法律途径索要战争赔偿的大门,其余的对日索赔接下来又该如何进行?西松建设案的解决方式会不会成为一个解决对日索赔的模式?对此,刘宝辰教授表示,西松案不是榜样,是个案,要解决对日索赔案,还是希望国家能有一个权威的机构来统一做这个事情。

刘宝辰:这不是榜样,没有典型性,它是个案。别的企业会不会做?我不敢说,我们希望国家来统揽这个事情,衷心希望国家尽快出现一个权威机构和权威人士把国内有限的热心力量联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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