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4月10日起购药零差率城乡全覆盖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新华网天津3月27日电从4月10日起,天津市基层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将实现城乡全覆盖,由目前实行“零差率”的9个城区扩大到全市所有涉农地区。 去年4月1日,天津市在全国**推出深化医改重要举措——在9个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取消15%药品加成费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并同时启动全市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统一采购。一年来,通过这两项举措,社区销售的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25%以上,为百姓节省药费支出1.98亿元,取得明显成效。 天津将于今年4月10日起在全市所有农村地区的所有乡镇卫生院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从而实现“零差率”城乡全覆盖,使全市所有城区和农村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都能享受零差率购药。 与此同时,天津市根据307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天津市居民对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实际需求,对去年制定的537种天津市基本药物目录进行了调整,维持537种总量不变。从今年4月10日起,天津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配备、销售这537种基本药物,除**饮片外,不得擅自采购和销售目录外非基本药物。 天津市卫生主管部门要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基本药物都必须通过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并统一配送,采购和销售信息纳入医保结算系统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级卫生机构不得单*进药。一旦发现违规情况,将严肃查处。基本药物要严格按照集中采购价格销售,基层医疗机构要主动公示销售的基本药物名录和价格信息,方便患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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