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南一法律工作者伪造法院判决书被逮捕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新华网合肥12月27日电安徽省阜南县一名法律工作者接受委托后未尽到责任,**没立案,竟然自己伪造判决书企图搪塞当事人。近日,犯罪嫌疑人唐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记者从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检察院获悉,2006年,阜南县王店孜乡高庄村刘小庄村民组因土地纠纷欲诉高庄村委会,遂委托阜阳市颍州区程集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唐某为代理人,并支付代理费用2000元。因唐某未尽到责任,**一直未予立案。2008年底,在当事人一再要求下,唐某自己制作一份阜南县人民**“南民一初字第1312号”《民事判决书》,然后采用复印的方式,加盖了“阜南县人民**”**,交给刘小庄村民组。村民持该伪造判决书到**申请执行。**经审查后认定,此判决书系伪造。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唐某作为法律工作者,接受委托并收取了当事人代理费,本应正确履行职责,但却采用欺骗、隐瞒的方法伪造**判决书搪塞当事人,其行为**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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