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下放城市管理权限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由沈阳市城建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年内完成垃圾处理收费的具体实施办法,履行相关程序,**2011年开始收费。”这是日前沈阳市**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理顺道路桥梁和环境卫生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中指出的,这就意味着,备受市民关注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在年内**具体的收费办法,真正收费将从明年开始。

实施意见同时透露,沈阳将下放城市管理市级管理权限,实施属地管理,打造“市级是主导、区级是主体、街道是基础、社区是**”的城市管理新格局,也就是说今后沈阳市的89个街道办事处将承担起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等全方位、全覆盖的城市管理职责。

市管街路半数下放到区

沈阳将现市管的55条街路下放到区27条、140座桥梁下放到区55座,由所在区负责管理。市管保留一环路、二环路、青年大街延线、黄河大街延线、胜利大街延线等28条街路、84座桥梁和五爱隧道。

根据重新界定市、区、街职责,今后,市城建局是城市管理的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区**是城市管理的主体,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事务负全责。街道办事处是城市管理基础,负责具体组织所属区域内各种设施的养护及环卫工作。

道路维护费增两倍

城市道路维护费由1.97元/平方米调整至主次干道5.68元/平方米,增加了近两倍。支路及以下道路调整至3.3元/平方米。桥梁维护费由8.97元/平方米调整至15.25元/平方米,也是增加了近一倍。按新标准测算,共需增加维护费6471万元。

新增非物业小区环卫作业人员经费标准。人员经费标准确定为每月1449元/人,其中:基本工资每月900元/人,养老保险每月318.66元/人,医疗保险每月196.97元/人,失业保险每月33.54元/人。在现有环卫承包经费1.84亿元的基础上,市财政新增承担实行环卫作业新标准增加的经费0.26亿元和非物业小区环卫作业人员经费1.47亿元。

街路保洁成本翻番

城区街路分为3类标准实施清扫保洁作业。保洁作业成本由原每年3.15元/平方米调整为:一类标准保洁街路7.66元、二类标准保洁街路4.88元、三类标准保洁街路4.33元。这就意味着,城区街路保洁作业成本每年每平方米*低增加了1.18元,*多每年每平方米增加了4.51元,增加了一倍还多。

垃圾清运成本为65.6元/吨;粪便清掏成本40.7元/吨;水洗公厕养护管理费用每年7万元/座;环保公厕养护管理成本4.8万元/座。按照环卫作业新标准,市内5区共需作业经费63953万元,2009年市承担14095万元,区承担41685万元,需增加经费8173万元。力争在3到5年内,将城市维护项目全面放开,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干分开。本报记者赵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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