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心城区房价升幅明显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广州前5月新房均价降19%,成交量同比增八成

新快报讯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天透露,今年前5个月,广州楼市总体量升价稳,一手商品住宅交易量为317.87万平方米,同比增81.5%;二手商品住宅交易量为282.9万平方米,同比增56.7%。

据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黄文波介绍,从4月份起,一、二手市场交易活跃程度进一步提高,4月一手商品住宅成交量达到83.24万平方米,同比增108.2%。5月二手商品住宅成交量冲上83.42万平方米,不仅是自2008年以来二手月成交量*次超过一手,而且也创下了自2006年以来二手月成交量的新高。

在成交均价方面,前5个月,广州市一手商品住宅均价为8150元/平方米,同比降19%,环比降7.7%;二手商品住宅均价为4667元/平方米,同比升5.7%,环比升7.7%。

黄文波表示,从成交均价来看,广州市内中心城区的房价升幅较为明显。

部分区域楼价升幅较快,近期将集中供宅地平抑

广州六措施稳定楼价

新快报讯针对近期广州楼市成交量激增,楼价上升和珠江新城卖出天价“地王”,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推出六条调控楼市的措施,以防广州楼价快速上升。

据悉,这是自广州楼市在2007年10月进入调整期并开始复苏以来,广州市*次**防止楼价过快增长的调控措施。

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黄文波表示,今年前五月广州楼市量升价稳,但部分区域楼盘的确出现楼价升幅较快的情况,所以有必要**措施稳定市场。

前天,珠江新城住宅地卖出15234元/平方米的天价,“地王”再度诞生,不少市民担心高地价将进一步拉升广州房价。

黄文波明确表示,广州不会因为地价过低而不卖地,也不会因为地价高了就多推土地,获得高土地出让金,而是按实际需求来供应土地。“今年广州商品住宅用地将供应2.5平方公里,当中并不含**性住房用地,近期更会集中供应一批**的住宅用地。”

楼市六大调控措施

1。国土房管局将会分析楼市成交数据及时提示市场风险。

2。市国土房管局继续做好预售款全额全程监控、闲置土地处置等市场监管工作,防止开发商挪用预售款,或故意囤货不卖楼,防止人为炒作抬高房价。

3。加大商服用地的供应规模,已着手制定有区别的商业地产扶持政策,激励市场投资**商服用地项目,通过改善经营性用地供应结构,来消减市场投资过分集中于住宅用地所带来的风险。

4。根据市场需求来控制土地投放规模和节奏。

5。认真分析土地市场近期动态与货币投放规模增加的关系,也计划会同金融监管部门,研究如何通过金融、货币手段来进行土地市场风险控制。

6。将增加土地市场的透明度,定期公布季度经营性土地供应计划和举办土地公开出让前的推介会,通过主动服务企业和减少信息不对称,来服务开发企业的理性投资决策。

市房管局*次评价目前楼市

广州楼市基本健康理性

新快报讯广州楼市自今年3月开始回暖并逐步复苏,楼市成交量激增,楼价开始上扬。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次对目前广州楼市作出评价,副局长黄文波表示,今年前5月广州楼市量升价稳,市场基本是健康、理性的。

黄文波说,今年前5个月在交易量明显拉升的同时,房价变动较为平稳,价位也相对理性。这说明市场交易结构主要依靠自住型和改善型有效需求支撑,大多数开发商销售策略也较为理性,与2007年投资性需求拉动的交易结构和较为冲动的销售策略相比更为健康;另外,市场的供求关系基本保持平衡,供应量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前5个月一手商品住房批准预售面积达到300万平方米,与一手商品住房成交量基本保持平衡,特别是4月、5月两个月,批准预售量连续两个月达到近100万平方米。供应量的**和供求关系的基本平衡,为广州楼市未来健康、平稳运行奠定了基础。

不配合办房产证开发商禁过年检

拿地、报建、开发新项目都将不获批

新快报讯昨日,广州市解决历史遗留“**难”问题办公室主任、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黄文波表示,为在今年年底基本解决6.1万户“问题房”业主的房产证**难问题,**办将**系列措施,督促开发商配合业主和**办办理房产证。

据统计,历史遗留“**难”问题时间跨度逾30年,范围遍及全市十区,直接涉及业主约6.1万户超过20万人。据不完全统计,历年市国土房管局接到的群众信访案中,约有1/4属于历史遗留“**难”问题。目前,1360个**难楼盘已经有近一半具备**条件,近1.5万户小业主已解决“**难”问题。

部分手上有完备**资料的开发商不积极配合办房产证。**办决定,对现存但拒不履行义务的开发商,国土房管、规划、建设、工商、税务等部门将联合采取行政制约措施。

黄文波说:“这些开发商在整个建设口的手续申办都会被停止,包括拿地、报建、开发新项目都不获批,而公司也不能通过工商年检,税局更会介入进行税务稽查。”

车位租售方案写入购房合同

转让车位*先要卖同小区业主,相关规定本月实施

新快报讯车位租售方案要写入购房合同,小区业主转让车位*先要卖给同小区业主……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会同市交委昨日**了《关于执行〈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本月正式实施。

车位最高售价备案公示

由于广州大多楼盘小区车位配置不足,不少开发商把房子卖出去后,还高价叫卖车位,使业主购房后往往还需要买贵价车位。

针对此,该通知规定,楼盘在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开发商要制定车位销售或出租的方案,交由房管局备案,并在阳光家缘网站公示。而该方案中要注明车位、车库的数量、租售方式、租金标准或最高售价等情况,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切实保护业主对租售车位、车库的知情权。也就是说,市民在买房时已经能清楚未来小区的车位出租或销售方案,知道车位月租金和最高卖价,如果车位租售方案不合理,市民就可以放弃购买这个楼盘了。

楼盘车位不允对外售租

另外,原则上开发商不允许向非楼盘业主出售或出租车位。而如果小区车位实在无法满足小区业主需求的,开发商要采取竞标或摇珠等公开竞争方式出售。

该通知还明确,小业主已经购买的车位转让会被限制,*先满足本小区业主的需求。也就是必须优先卖给同区业主。业主卖车位是否要在小区公示?是否需要获得同小区业主同意放弃购买车位的书面文件?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黄文波表示,这将由小区业委会或召开业主大会来确定。

另外,开发商拥有的车位,如果在2008年4月1日前已经拿到预售证的,也必须完成大确权才能对外销售,已经卖出的车位未办备案登记的,也必须在7月31日前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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