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安排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沈阳城乡规划今后拟优先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切实**公共绿地、公共交通停车场、避难场所等公共空间用地。昨日,沈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沈阳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

《条例》明确规定了不得在历史文化街区和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活动,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破坏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新建道路、桥梁、隧道、地铁等市政工程,相关市政管线敷设应当同步规划、同步审批、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类管线应当同槽同井,这样可以避免道路开膛破肚。同时城市建成区及有条件的地区对架空的高压电力、路灯照明、通信、广播电视等管线今后拟逐步改造为地下敷设。涉及民事相邻权关系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将修建详细规划或者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在建设项目所在地较醒目的位置予以公示。

记者 赵桂华 实习生 张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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