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家满洲里投资困局:2亿资产5000万被卖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市值已超2亿的大型企业,被**接管后作价5000万出售,满洲里宏珠热力公司的投资损失该如何挽回?

一位民营企业家的满洲里投资困局

本刊记者 吕斌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内蒙古宏珠集团董事长李宗徽至今还在懊恼自己在满洲里的这项投资。

一个本来很有前景的投资项目,因为李宗徽突然被警方拘留而不得不中断,满洲里市**以“救赎者”的姿态出现,接下了这一“民生项目”并继续投资。本来当初谈好的可由李宗徽回购,或者退还李的前期投资,但这个当时估价2个多亿的项目刚刚转让给市**,就被5000万贱卖了。

投资了近亿元血本无归,在起诉**之后,还被反诉5000余万元的赔偿,这种投资经历听起来很离奇,但却真实地发生在了李宗徽身上。

当初的**、**会议纪要,加上自己近亿元的血汗*,全都变成了子虚乌有,这一切,令李宗徽这位本来家底还算殷厚的民营企业家欲哭无泪。

2010年11月12日,该案在内蒙古**人民**一审开庭,目前仍在审理之中。

一波三折的投资项目

李宗徽从事热电、供暖产业投资多年,在等地拥有数家供暖企业,深谙行业经营之道。而满洲里每年供暖期由9月份一直持续到来年5月份,长达9个月。所以在满洲里市**为解决市区供暖能力不足的问题,对外多方招商引资,计划上马热电、供暖项目时,经朋友引荐的李宗徽动了心。

双方一拍即合,2007年3月22日,李宗徽与满洲里市**签订了《投资协议书》,双方约定,由李宗徽筹集资金,发起成立满洲里市宏珠环保热力有限公司,在满洲里市投资建设热电厂项目。

“此项目*初规划的是热电项目,即一边发电一边用发电的余热解决供暖问题,是一个比较环保的项目。”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宏珠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分所主任付卫民律师表示。

然而,热电厂并未如期建成,尽管**当初**在项目立项、审批方面给予全力协助,但历时数月之后,*终未能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

在这种情况下,2007年7月17日,满洲里市**又与宏珠公司签订了一份《投资补充协议》。内容大致为,由于热电项目无法获得国家发改委审批,由宏珠公司先投资建设供热厂项目。新协议约定,宏珠公司在满洲里市投资建设4台90吨锅炉的供热厂,全部工程需于2008年10月1日前完成;如未按约定完成,已完成的项目投资和满洲里**无偿转让的资产由满洲里**无偿收回;满洲里市**保证供热面积达到350万平方米,若达不到此标准,将就由此造成的经营亏损予以补偿。

补充协议签订后,宏珠公司立刻开始筹集资金,项目施工也全面展开。但就在4台90吨锅炉已订货完毕、基础建设即将完成的时候,李宗徽又发现了一个大问题。

“根据我们自己后来的考察、评估,当时的实际供暖面积*多只有120万平方米,与满洲里市****的350万平方米相去甚远。4台90吨锅炉如果真的上马,将严重亏损。”李宗徽说。

尽管协议约定满洲里市**需就供暖面积不足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但为了避免无谓的浪费,在通报了满洲里市**之后,宏珠公司将锅炉改型为40万吨。为此,宏珠公司不得不重新设计施工和更换设备,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即使在两年后的今天,供热面积也只有130万平方米,远远达不到满洲里市**当初**的标准。”付卫民律师认为,这实际上也反映了满洲里市**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不谨慎、不科学。

突然出现的“劫难”

实际上,对于宏珠公司更改锅炉型号的行为,满洲里市**并没有因其避免了国家的巨额损失而心存感激,相反,此举成为满洲里市**日后指责宏珠公司“擅自违约”的口实。

在11月12日的庭审中,满洲里市**的代理人、市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申颖先认为,如果90吨锅炉建成后供暖面积不足,按照协议约定,相应损失由市**承担,但宏珠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90吨锅炉改型为40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则需宏珠公司自行承担。

投资项目一波三折之后,总算趋于顺利,照李宗徽的计划,按期完工是没有问题的。但令李宗徽没想到的是,就在供暖项目即将建设完毕、投入使用之前,一场突如其来的“劫难”降临了。

由于合伙人投资纠纷,宏珠公司几位股东闹起了矛盾,几番纷争之后,公安部门找上门来。2008年7月,李宗徽被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以涉嫌职务侵占、行贿等为由拘留,并且一关就是一个月。

作为一家典型的民营企业,身为总负责人的李宗徽在资金筹集、企业决策等方面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他的身陷囹圄,毫不意外的影响到了企业经营。自李宗徽被拘后,宏珠公司资金来源断裂,企业决策无法执行,即将完工的供热项目骤然陷于瘫痪。

为保证按期供暖,宏珠公司多次向满洲里市**书面告急。此后,满洲里市**开始介入,市**也认为,供热项目属于民生工程,能否按时供暖涉及民生、稳定大局,李宗徽被拘后不知何时能恢复自由,但供暖项目必须按时完工。

满洲里市**于2008年7月21日专门就此事召开了办公会议。此后形成的《会议纪要》显示,会议决定市建设局全面接管宏珠供热项目后继工程建设工作,工程竣工后,优先允许宏珠公司以入股、购买等形式回购,若不能回购,市**按审计结果支付宏珠公司在该项目中的投资。

此后,“被拘事件”不了了之,李宗徽被释放。因月余关押,李宗徽身心受到严重打击,数次因心脏病入院治疗。

2008年9月2日,宏珠公司以《报告》形式书面回复满洲里市委、市**,表示鉴于实际情况,同意项目先由市**接管,在保证合理回收全部投入的前提下进行转让,并建议采取招投标方式公开处理。随后,双方完成交接手续。

2亿资产5000万被卖

接下来的事件发展,再一次出乎了李宗徽的预料,在宏珠公司投资近亿元的基础上,市**接管后又投资7000余万元的项目,在未告知宏珠公司的情况下,被市**作价5000万元贱卖了,而且,没有经过任何招投标的程序。

吃下这块“肥肉”的,是一家名为“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公司”的企业。蹊跷的是,在李宗徽被拘留后市**召开的第一次办公会议时,安泰热电就已经列席了。

“当时资产至少值2个亿,就这样5000万被卖掉了,而且不经招投标,别的企业出*再高也不卖,只卖给安泰热电。”提起这项“贱卖”,李宗徽激愤不已。

至此,以“违约”为由,宏珠公司前期近亿元的投资被没收,满洲里市**第一份《会议纪要》所**的返还宏珠公司投资的说法也被自己推翻。

多次协商无果之后,宏珠公司将满洲里市**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其返还自己的投资损失,并将安泰热电追加为第三方。但满洲里市**随即对宏珠公司提出反诉,认为宏珠公司的违约行为给自己造成巨额经济损失,请求判令宏珠公司赔偿5000余万元。

在庭审中,满洲里市**的代理人,北京王玉梅律师事务所孝凤兰律师认为,宏珠公司广借高利贷,根本不具备资金实力,而且由于李宗徽被拘留导致宏珠公司陷于瘫痪,未能如期履约,满洲里市**依据《投资协议》收回全部资产是正当的。

对于身涉此案,安泰热电也认为自己很无辜,其代理人在法庭上表示,安泰热电出于社会责任才接受了该供热工程,由于煤炭涨价等原因连年亏损,企业叫苦不迭。

“我做供热厂很多年了,这个行业的利润率我很清楚,如果项目不赚*,我当初会花那么力气去投资吗?”李宗徽对于“亏损”的说法相当不理解,他表示,安泰热电怕亏损不要紧,他可以高价受让该项目。

但矛盾的是,满洲里市**的代理人当庭表示,此案不同意调解,安泰热电的代理人则表示赞同满洲里市**的意见。此案有趣的地方就在于此:三方都声称自己巨额亏损,那么前期投进去的一个多亿仅卖了5000万,这上亿元的差价到底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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