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临近删帖公司借维护品牌发财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企业聘请这些公司删除网上负面信息●律师质疑,此举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这个月有3·15,企业都很紧张,要我们做网络品牌维护的企业很多、服务需求增加很多“。昨天,北京一家网络**公司告诉记者,所谓网络品牌维护,就是帮企业将互联网上有关该公司的负面信息删除,增加发布正面稿量。

记者昨日从多家网络营销公司、网络**公司获悉,临近“3·15”,不少企业担心网络上冒出很多不利公司的消费投诉以及其它负面信息,纷纷聘请专业网络**公司“维护品牌”,包括删帖、竞价排名、发布正面稿等,其中删帖行情也水涨船高,单价已上涨了三、四倍。有律师指出,企业花*“消除负面信息”的行为不合法,它侵犯了公众知情权,是对社会资源的损害。不过,法律界人士也表示,对这类行为,我国法律还没有对该类行为明确作出规定,“法律处于空白状态”。

删帖行情上涨:删除一个新闻链接*低3000元

记者昨天在**搜索输入“删帖公司”这个关键词,立刻出现超过686000个搜索结果,其中前几页都是可以为企业“排忧解难”的删帖公司主页,这些公司均在网页上宣称,可删除一切发在新浪、网易、搜狐等主流门户网站的负面帖子,很多公司还留下了QQ以及手机等多种联系方式。

昨天,广州一网络科技公司技术总监告诉记者,该公司从事为企业危机**网络的业务有四年之久,积累广泛的人脉资源、丰富的网络技术,“我们跟几千家网站都有联系,清除负面、网络**、网站优化是我们的优势。”该人士表示,三月份正好有3·15,企业都很紧张,做事也相对小心、谨慎,而根据以往经验,这个时候通常会有各种消费投诉、恶意帖在网上冒出来,因此,企业对他们的要求和工作量也会增加。据上述人士透露,现该公司的服务价格为:删新浪**的帖收费1000元/条,删搜狐、网易**帖1500元/条,删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帖3000元/条,“3·15网站的帖也能删,价格为1500元/条。”

“删除一个新闻链接*低3000元;删除一个帖子2000元,可以帮你把主帖和回帖全部删除。”昨天,深圳某网络公司在接受记者咨询时称,“*近各大网站的删帖收费高了,我们只能跟着涨,有的网站删帖价格从1000元涨到了3000到4000元。”

记者昨天在网上搜索时看到,不少删帖公司还明码标价,在“黑客中国”网站上,记者看到该公司标出删帖收费单,其中新浪、搜狐10000元起,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5000元起,**、专业网站3000元起,地区级网站1000元起,网页快照2000元起。

据业内人士介绍,这两年网络**的业务重心,已出现逐渐从向门户网站投放广告往做危机**、删帖、互动等方向转,企业对互联网服务的需求非常大,单个企业为“互联网服务”投放千万元级别的越来越多。

**+技术:90%的信息、帖子都能删除掉

所有网页上的负面信息都能删除吗?

“网站、**、搜索引擎等,90%的信息、帖子都能删除掉。”提供删除负面信息服务的网络公司均表示,他们通过技术、**手段使网站把信息删除,而不是采用“黑客”手段。

“我们不走技术,走渠道。我们与各大网站、**有**联系”,网络公司NetCleaner工作人员说。广州一家网络公司技术总监梁明表示,即使有些政府官方网站上挂的信息不能删除,他们也有办法令该负面信息搜不出来,“我们有这技术,或者被覆盖,或者无法显示。”

除了删除信息外,网络营销公司还会向客户提出搜索引擎优化、竞价排名等全方位配合方案。据梁明介绍,他们会提议企业在特殊时期如现在3·15期间,发布大量企业的正面信息,像产品质量、企业荣誉、企业参与公益活动等信息,以大量正面信息来冲负面信息,“优化页面就是将企业的正面信息排列在搜索引擎中的前三页,将负面信息尽量压后。因为根据调查,一般网友在搜索后,看到第三页就不会再往下翻页了。”此外,采取竞价排名方式,即向部分大网站、搜索引擎竞价购买排列位置,将有利于企业的信息醒目的往前挂,以冲淡负面信息的影响。

有部分公司一再强调,他们为企业提供的服务是合法的,“用合法的手段做合法的事,违法犯罪的案子不做。”“我们主要是为企业清除不良信息,营造安全、和谐的网络舆论环境,为企业的品牌形象做维护和提升。至于攻击、诋毁竞争对手的信息,给多少*也不做。”

●律师说法

删帖是否侵犯知情权法律存在空白

“删帖”是否合法?

对于这种通过花费请网络**公司来处理的行为,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陈北元律师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不合法”,它侵犯了公众知情权,对社会资源造成损害,“网络也是社会媒体,删帖等于限制了媒体的报道权和公开披露真相的权利”。陈北元进一步指出,净化消费投诉、官方公共信息的行为更是对消费者基本权利的侵犯。首先,政府官方的信息有向大众公布的责任,转帖、链接是使公众更广泛地获知信息,删帖或处理官方公示信息,显然是违反了《信息公开条例》。同时,这种行为也侵犯了社会公众的利益,侵犯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六大权利,其中之一就是知情同意权,因此不可以对消费投诉等信息进行特殊处理。

但是,该律师也指出,目前法律上没有对该类行为明确作出规定,所以对这类新鲜事,法律上还很难监管。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主任也认为,净化官方公共信息是违法行为,“工商局、消委会等属于政府部门,政府代表大众利益,净化由政府发布的信息就是侵犯了大众利益,损害了公众知情权。”

很难区分什么是“正常品牌维护”

有企业认为,他们采取这种维护品牌形象的手段也是无奈之举。有企业宣称,3·15临近,很多公司借网络言论相对自由的便利攻击竞争对手,企业为了维护良好形象,不得不花*聘请删帖公司。“国家应该对**和新闻网站加大审查,很多信息空穴来风,明明是造谣,但网站却把它放在*明显的位置。”上述这位企业宣传人士向记者抱怨。该人士告诉记者,近期为了维护企业形象,他每天一早就必须先监控网上新闻,然后再展开相关工作。

陈北元律师称,消费者通过网络进行申诉是一种相对有效的维权渠道,受法律保护。如果发帖人或信息来源是真实的,不是恶意的,企业就不能封锁,否则,就剥夺了消费者的表达权、知情权等合法权利;若企业能证明这种信息是恶意的、或竞争对手出于不正当竞争而出的招,企业可通过合法渠道提起民事诉讼。

朱主任则认为,目前很难区分是否是“正常品牌维护”,企业可以说自己是维护商业秩序,消费者可以说自己是维护个人利益,只要没有牵涉到违法内容,双方行为都是合法的。如果信息包含诽谤、造谣、侮辱、侵犯隐私或者泄露商业机密等违法行为,删除这类信息就是合法的。但如果信息没有包含违法内容,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这种行为合不合法,“只能说法律在网络监管方面空白点太多。”

南方日报记者欧志葵实习生黄敏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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