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揭露药店造假两种惯用伎俩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品傍上药品 一种药能*百病

记者 郭静

本报济南3月15日讯 各大药店摆满琳琅满目的药品,这里面到底有没有猫腻?“3·15”到来之际,济南市历下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启动了“百家药店无假药”活动,针对类似“造假”现象进行专项检查。其间,药监局人士披露了药店造假的两种常用模式。

用食品和**品冒充“药品”,*不好病,但也吃不死人,眼下这种“造假模式”成为省城不少药店竞相效仿的营利方式。据历下区药监局副局长王育勇介绍,把食品和**品当做药品出售,这是目前所接到的投诉*多的造假类型。具体表现为: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包装与药品包装相似;在标签、说明书或者广告上宣称具有功能主*或药物**;随意添加药物成分。“因此市民购药前,*先要看清药盒上的标志,是否有国药准字号,如果不是这个标志,而是其他如‘食’、‘健’或‘消’字打头的话,都不是真正的药品。”

他还提到,另外一种造假模式是夸大或虚假宣传,比如一种药品本身只能*疗一种病,但在广告上大肆宣传能*各种病等等。市民在购买这些药品时一定要谨慎。去药店的时候,市民如果遇到强力**某种药品的药师或营业员,也要留个神。如果买回去吃了无效,可以向药监部门反映,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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