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鞋质量差开胶开线 却怨消费者脚指头没长好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市民方先生因为自己购买的皮鞋质量差找到经营者***,却遭遇经营者以“脚指头骨骼有问题”的借口来搪塞。经营者认为,皮鞋的开胶开线是因为消费者的脚大鞋小不合适,还有方先生的大脚趾骨骼有问题,顶坏了皮鞋,皮鞋质量不存在问题。

通讯员 罗原丽 丁少华 本报记者 刘蕴哲

本报讯市民方先生因为自己购买的皮鞋质量差找到经营者***,却遭遇经营者以“脚指头骨骼有问题”的借口来搪塞。

3月初,方先生在甘井子区一家商场花150元购买了一双皮鞋。皮鞋买回家后,方先生就开始穿着。两天过后,这新买的皮鞋开胶开线了,方先生心里不舒服,立即找到经营者要求退货。经营者认为,皮鞋的开胶开线是因为消费者的脚大鞋小不合适,还有方先生的大脚趾骨骼有问题,顶坏了皮鞋,皮鞋质量不存在问题。以此理由,经营者**给方先生退货。方先生遂将此事投诉到甘井子工商部门。

无*有偶,近日,孙先生在甘井子区一家专卖店购买了一双跑步鞋。刚刚穿了三天,跑步鞋的前脚掌就出现挺大一条裂缝,孙先生找到商家要求换一双。当时服务员说**不在家,做不了主,等等再说。随后孙先生去过该店几次,服务员*后干脆说,是孙先生自己把鞋跑坏的,或者是走路姿势有问题,而导致鞋开裂。孙先生气不过投诉到红旗工商所。

甘井子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认为,这两个案例中,经营者经营的鞋子穿几天就出现问题,显然是鞋质量存在问题,而经营者将责任推给消费者,显然是想逃避退货或者换货责任。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大连市鞋类商品“三包”补充规定》,消费者自购买之日起七日内出现断底、断跟、断面、掉跟、开线等质量问题之一者,无条件予以退或换。在消协的调解下,方先生与孙先生与店家达成一致,把有问题的皮鞋退掉。

消协工作人员表示,妥善处理消费纠纷是考量商家诚信经营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应该出现纠纷后立即把责任推到消费者身上,甚至找些可笑的理由来搪塞,这样反而会使矛盾激化,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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