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市场上*近出现了一种被特意烙去生产批号的“香飘飘奶茶”。经工商部门调查发现,上述奶茶均系该县菜园镇某食品经营部批发经销。原来,浙江香飘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飘飘奶茶”嵊泗地区总经销权已经由该县某食品超市买断,而该食品经营部则从合作伙伴上海某商行购入100箱上述“香飘飘奶茶”,因从商业行规上讲,该行为属于“串货”行为。上海某商行特意将每杯奶茶上标注的生产批号烙去部分包装纸膜,以逃避货源追溯。
然而,当嵊泗某食品超市负责人陈某发现这批奶茶后,竟擅自向菜园镇各食杂店印发了宣传内容为:“现嵊泗市场流通的香飘飘奶茶生产日期模糊及没有批号,均为不合格产品,望各店家注意进货渠道,正宗奶茶批号为:K051”的告示。其宣传内容与事实有出入,造成了一些商场和消费者的误解。
按照《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嵊泗某食品经营部的上述行为**销售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商品,而某食品超市上述行为**虚假宣传。目前,这起由“香飘飘奶茶”引起的双环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