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宜完善后再推广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近期广东、北京、山东等地有媒体报道,一些二手电器市场*爆,商家教顾客通过买旧货来套取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补贴,引发了网民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关注。网民认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起到了较好的刺激消费作用,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当中被人钻了空子,建议启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问责程序,对一些不良商家的恶意行为进行规范,让更多的消费者受益。

家电“以旧换新”演变成“买旧换新”

在一些地方,家电“以旧换新”演变成“买旧换新”。4月8日、4月11日,广州《信息时报》刊载题为《二手电器市场畸形*爆》、《商家教人买旧货套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补贴》、《家电以旧换新多头管成三不管》的系列报道,在“以旧换新”的过程中,有“促销员做二手电器中间人”的现象。该报记者发现,卖场促销员非常热心“教导”记者如何找旧电器换新。甚至有促销员表示,“不止一次”为顾客找二手电视机。

此前,类似的情况在北京、山东、浙江等地出现。3月12日,《中国消费者报》刊载文章《家电以旧换新销售*爆 政策实施中细节有待改进》,文中指出一些“黄牛”还私下买卖补贴凭证。在北京二手家电市场,一些销售旧家电的摊主同时也回收、销售以旧换新凭证,一张冰箱以旧换新凭证要价80元。

山东淄博的《鲁中晨报》3月12日以《没有旧家电也能以旧换新?》为题对套补贴的现象进行了报道。潘庄旧货市场的一家旧家电回收中心**说,对于一些年代比较久远、样式旧或者破损相对较严重的家电,就是修好了也不容易出手,于是干脆不修了,直接卖给需要用来换补贴的人。

珠海《珠江晚报》3月25日以《百多元买个烂电视 换新品享受400元补贴》为题对类似情况进行报道。

在全国各地具有普遍性

网民认为,买旧家电套补贴的行为在全国各地具有普遍性。有网友说,苏宁电器 工作人员爆料,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给了促销人员很大的受益空间。如彩电补贴上限400元,促销员往往说少100或200元,从中获益。家电以旧换新的凭证还可以用来交易,从店长到督导到普通店员,都有不同的交易价格。

网民“haom aom ao”认为,家电以旧换新这一举措很好,刺激了经济,减少了污染,某些材料可以再利用,节省了消费者的开支。可是某些商家打着以旧换新的旗号,欺骗消费者,一是抬高商品价格,旧货等于是白收;二是所谓“新商品”是回收的旧货的改头换面;三是推销其积压的过时产品。

网民认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中,还有不少细节问题有待改进。网友“祈盼新生”说:“我以旧换新卖了一台彩电,到永康市的宏图三胞买联想450A笔记本,价格是5300元,补贴了400元,而我到电脑市场一看,同一型号的笔记本只要4850元,国家所补的400元*,全部成了经销商的利益。”

网民认为,国家补贴的*高上限为400元,而只要用一台50元无**常使用的电视机就可以换取到350元的差价,经销商通过提高商品价格的手段,把国家的补贴实际转换到自身的收入当中,消费者无法从国家政策中收益,国家的*被某些人钻空子装入了自己的*包。

建议修补漏洞

网民认为,这样的造假行为*后是肥了商家,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目前,由于政策规定以旧换新补贴*高400元,而价值在50至100元的旧电视也可以换新电视,其中的差价成为商家的新利润。目前,在广州一台可以收看的旧电视的价格约200元,由于可从中获得更多利润,商家和顾客更青睐于回购、购买无**常使用的旧电视。

网民呼吁,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中的漏洞明显,如果**将会使利好的政策变味,负面作用加大,呼吁在全国**前对这一政策进行完善。有网友提出,这几年多项政策实施过程中变形,都是配套措施不完善造成,政策既要让正规渠道的消费者受益,也应对一些违法贩卖旧家电的商贩进行惩罚。济南一网友呼吁:“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应该启动问责程序,给纳税人一个交代。”

专家建议,家电以旧政策实施一段时间之后,可通过收集反馈意见进行调整修订,否则负面作用越来越大。比如对政策适用范围、对象、方式都要重新审视,对以旧换新的“旧”下一个定义“新”如何换,都予以明确。同时,以旧换新由商家操作还是由厂家操作,或是由政府直接操作,都应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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