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白金酒隐瞒8味药材涉嫌违规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近日,在网络上炒得沸沸扬扬的茅台集团旗下**酒“白金酒”**违规一事,似乎并未影响其**更大市场的脚步。白金酒在其官网上紧急增加解释说明语句,产品名称*新显示为“白金酒茅台不**酒”。然而,该酒宣传中提及的18味药材仍有8味未在产品包装上标识,**违反**产品原料不允许随意变更的法规。

升级版成改名借口?

《证券日报》记者通过白金酒北京市场部李先生了解到,白金酒正在紧张备货,目前北京的超市和专卖店还看不到白金酒。记者走访了位于万达广场的白金酒营销中心——北京白金**酒业有限公司,发现其正在进行招聘活动。但是相关人员以负责人在出差为由**采访。

记者拨打白金酒客服热线,工作人员证实白金酒的确有3种不同度数的产品,酒精浓度分别为35%、38%和53%。贵州茅台酒厂**酒业有限公司白金酒事业部官方网站也载有这3种度数的白金酒产品展示。根据公开可查信息,白金酒尽管度数不同,使用的却是同一个生产批号“卫食健字第0204号”。

记者注意到,茅台白金酒官网在公司介绍的网页上用加粗字体标明“白金酒是茅台不**酒中唯一具有**食品批号的**酒,是茅台不**酒的升级版。”这一系列酒的名称也统一为“白金酒茅台不**酒”。

本报记者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没有检索到茅台白金酒的相关信息。但“卫食健字第0204号”的产品名称显示为“茅台不老酒”,而没有关于“茅台不老酒”更名为“白金酒茅台不**酒”或者另起炉灶的“白金酒”登记信息。

黄金酒与白金酒名字十分相近,而且都是由老酒“升级”而成。黄金酒的的全名是“黄金牌”万圣酒,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6005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显示该文号对应的产品名称正是“黄金牌万圣酒”。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显示,“茅台不老酒”的主要原料一栏中除白酒之外只有“红参、当归、罗汉果、枸杞、黑芝麻、红花、大枣、肉桂、桑椹、桂圆”10味药材;不适宜人群写着“未成年人、妊娠期妇女、心脑血管疾病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及酒精过敏者”。

但是在茅台白金酒打过“补丁”的公司介绍页面上,依然可见“融入十八味纯天然草本植物药材”,其他广告宣传资料中的“18”味药材字样也未作改变。那么白金酒添加的药材到底是10味还是18味?

白金酒客服人员解释说,未标明的8味药在生产标准里是有的,但是涉及商业机密,因此不便公布。“10种药材都是日常可见,有的都可以直接食用,其他8味药也不会对身体造成什么影响。”

而黄金酒以五粮液为酒基,其批准文号对应产品的主要原料为“鹿茸、龟甲、西洋参、杜仲、枸杞子、蜂蜜、白酒、水”,与黄金酒“五种粮食,六味中药”的宣传语相符。

若白金酒果真如客服所说添加了18味药材,则违反了2005年4月30日颁布的《**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食品批准证书中载明的**食品功能名称、原料、工艺、食用方法、扩大适宜人群范围、缩小不适宜人群范围等可能影响安全、功能的内容不得变更。”根据广告界相关人士的说法,若只添加了10味药材,则白金酒**违反《广告法》,虚假宣传“融入十八味纯天然草本植物药材”,误导消费者。

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江苏常州消费者李女士称,家中老人对白金酒标识出的10种药材都无过敏史,但是服用白金酒后腹部出现红色斑点、头晕难受的症状,至次日方才缓解。盈科律师事务所蒋书华律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如果未标识的8味药材可能对某些消费者造成潜在危害,那么白金酒必须将其标识出来,让消费者购买之前以此为判断依据。

一个批号能生产三种度数的酒?

在北京市家乐福国展店,记者发现43度和53度的茅台迎宾酒生产许可证号均为QS5200 1501 0001,执行标准也均为Q/MTJ02.29。五粮液集团生产的浏阳河4星39度和52度也共用一个生产许可证编号——QS5100 1501 0002和一个产品标准号——GB/T10781.1。在其他**酒中,椰岛鹿龟酒只有酒精浓度为33%的产品;劲酒尽管包装规格不同,但酒精浓度统一为35%。另据可查资料,黄金酒也只有35度的。

茅台推出的“白金酒茅台不**酒”之所以设置了3种不同度数,是“考虑到不同消费者的需求”,但是**酒既不是纯粹的药品也不是单纯的酒,作为一种交叉产品,**酒是否能用一个生产批号生产不同酒精浓度的产品呢?多位律师向记者表示,不清楚这个问题。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国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北京工商局东城区分局法规处等相关部门,但工作人员均表示对此不甚了解。

相关酒类专家表示,酒精度高的烈性酒,对人体的损害也是比较大的,特别是常年饮用,容易引起慢性酒精中毒,对神经系统、胃、十二指肠、肝脏、心脏、血管,都能引起疾病。从人体健康着眼,降低酒度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白金酒作为一种**酒,35度、38度、53度的**效果是否相同有待考证。而且,根据“茅台不老酒”的登记信息,其食用量为“每日1-2次,每次50ml”,也未区别不同度数的用量。

现在看来,不仅消费者对于白金酒的效用无法把握,而且其自身也陷于两难境地:如果生产中添加了10味药材而宣传是18味的话,则**违反《广告法》误导消费者;但如果在生产过程中真的添加了18味药材的话,则违反了《**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对于茅台的两难境地,用一位市场人士的话来讲,茅台不老酒是在给自己“挖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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