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消协承认出台禁带酒水条款系工作失误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回应“消协变节”质疑,称“大意了”

据***电 商家“**条款”历来被消费者所诟病。然而,餐饮企业“有权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收取相应服务费”等条款近日却堂而皇之进入了《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武汉市消费者协会还与武汉餐饮业协会一起成了制定方,引起全国关注与热议。

在中消协、全国消费者质疑声中,武汉餐饮业协会26日紧急修改《规范》,规定“对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享用的提倡免收服务费”,**仅5日的“**条款”短命夭折。

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宗旨的武汉市消费者协会竟然会成为此“**条款”的制定方,引起公众更大争议,有网民甚至怒称“消协变节”“成了监督对象的同伙”。

对此,武汉市消协***肖汉超回应说,在《规范》制定讨论中,消协一直都反对“禁自带酒水”、“收取服务费”的做法。

既然对“**条款”表示异议,消协又为何出现在《规范》制定方的名册里?肖汉超说,决定参与制定此《规范》,一是因为餐饮是个高风险、低门槛的敏感行业,武汉有众多餐饮企业,规范其经营行为对于减少日后纠纷非常重要;二是除去不合理条款,这项《规范》中仍有很多亮点,对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了详细规范,不能就对其全盘否定。

对于公众质疑,他坦言:“在制定《规范》过程中,我们仅参与了建议、讨论工作,没想到《规范》*后会以消协的名义**,这是我们工作上的失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也确实大意了。”记者注意到,26日**的新《规范》仅以武汉餐饮业协会名义发布。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