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地区胡杨林三千年不倒 却毁于渎职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2.4万余亩胡杨林被毁,经济损失2.2亿元。新疆自*区检察院前不久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这起特大毁林开垦案件的侦办情况

承包人向检察官指认毁林开垦现场。

巴楚县原副县长胡达拜地・由努斯接受检察官讯问。

胡杨是第三纪残余的古老树种,由于受风沙和干旱的影响,很多胡杨树造型奇特,有“活三千年不死,死三千年不倒,倒三千年不朽”的说法。全世界的胡杨绝大部分生长在中国。新疆巴楚县是世界上罕见的胡杨林生长区之一,是紧连塔克拉玛干沙漠的一片****的绿洲。 南疆巴楚原始胡杨林起着防风固沙、涵养水源的重要作用,素有“母亲林”之称,她是联系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州的生命屏障。然而“母亲林”却惨遭历史上*严重的毁坏,案件涉及毁损****公益林2.4万余亩,造成经济损失2.2亿元…… A 电视新闻披露毁林开垦事件 2007年2月,新疆电视台连续报道了新疆巴楚县夏玛勒胡杨林场发生严重毁林开垦事件,新疆自*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得知这一信息,局长韩界龙立即安排侦查员曹琛、王尉前往新疆电视台调取相关材料。 新疆电视台《今日访谈》栏目负责人详细介绍了他们采访的经过,侦查人员仔细分析了记者拍摄的一个个毁林开垦画面,认为新疆电视台报道的情况是客观的、真实的。 2007年2月11日,巴楚县环保局给县**呈送的情况报告显示:夏玛勒胡杨林场护林一队毁林开垦3.4万亩,综合分析,巴楚县存在大面积毁林开垦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然而,喀什地区有关部门站出来澄清事实,新疆电视台的报道不实,巴楚县并不存在毁林开荒问题。很显然,他们不愿意“家丑外扬”,极力想把毁林开垦问题掩盖下来。 就在新疆电视台播发巴楚毁林开垦事件的第三天,喀什地区***向自*区林业厅递交了一份报告,明确自己的表态:夏玛勒胡杨林场没有毁林开垦,纯属**弃耕地。巴楚县**以这份报告为“蓝本”,分别向自*区人民**等有关部门汇报情况,指责新疆电视台的报道严重失实。 2007年3月13日,新疆一家报纸的版面上出现了一则与新疆电视台截然不同的报道:巴楚县没有发现毁林开垦问题。喀什地区有关部门拿着这张报纸做“挡箭牌”,纷纷向他们的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明确表示巴楚县不存在毁林开垦的问题,夏玛勒胡杨林场自1999年以来违法开荒3795亩,但并没有毁坏“母亲林”。 媒体出现不同声音,**有关部门又是“各吹各的调”,就在此时,自*区检察院意外得到了一条信息:新疆电视台播出巴楚县毁林开垦之后,《今日访谈》栏目组接到一个电话,称节目中反映的毁林开垦情况,他曾亲眼目睹,真实情况比报道的还要严重。 侦查人员按照这条线索,找到这位打电话的人,向他了解到了他所掌握的毁林开垦情况。 2007年6月,自*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通过GPS定位系统和卫星图像实地调查,巴楚县只存在3000余亩违法开垦问题,以他们的技术和专业优势,否定了巴楚县环保局的调查结论。 案情变得扑朔迷离。 自*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没有简单轻信这份“权威报告”,而是派侦查人员前往自*区测绘局、自*区林业规划设计院调取了巴楚县2004年航拍照片、2006年的地物总图和该县****公益林区划界定图。 经咨询有关专家,证实巴楚县毁坏的林地基本上都是****公益林,面积在3万亩以上,林区有几十公里长的高压线路、水渠和大量的机井。至此,反渎职侵权局的调查工作出现了转机。 B 察微析疑收集毁林犯罪证据 针对查办此案出现的复杂情况,自*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向*高人民检察院渎检厅汇报。渎检厅迅速协调国家***进行督查,自*区林业厅、检察院、国土资源厅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组根据反渎职侵权局提供的地物总图,利用GPS系统找到毁林开垦地域,初步认定巴楚县有上万亩****公益林被毁。 调查结论上报新疆自*区人民**,有关**批示由喀什地区负责处理此事。喀什地区行署向自*区**称,巴楚县并不存在毁林开垦问题。 这是一级**的结论,导致调查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高人民检察院渎检厅协调国家***召开联席会,对此案进行专题研究,就相关报告分析,巴楚县毁林开垦面积可能有4万余亩,其行为属全国特别重大的毁林开垦案件,责成自*区林业厅与自*区检察院组成专案组,查清毁林开垦面积,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国家***和*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 2008年1月7日自*区检察院和自*区林业厅成立办案组,奔赴南疆巴楚县进行实地调查。 侦查人员从固定损失结果入手,通过对西北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专题调查报告中所涉及的地块,深入毁林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巴楚县毁林开垦****公益林26159.01亩,经国家***同意,巴楚县毁林开垦面积以联合调查组核实的面积为准。 联合调查组对巴楚毁林开垦问题调查结束后,喀什地区提出将巴楚毁林开垦问题移送他们处理,自*区林业厅征求自*区检察院的意见,院**明确表示,毁林开垦已触犯了国家法律,检察机关要依法追查毁林开垦背后的渎职犯罪。 C 调查获取大量证人证言 2008年2月,联合调查组将夏玛勒胡杨林场场长李修伟等涉嫌渎职犯罪案件移送到自*区检察院查处。 夏玛勒胡杨林场的毁林开垦问题*为严重,反渎职侵权局的侦查员会同森林公安部门查证毁林开垦事实,追究直接开垦人员的责任,集中调取夏玛勒胡杨林场违法对外发包土地的承包合同。 2004年至2007年7月,夏玛勒胡杨林场场长、林场公益林管理**小组组长李修伟,林场党总支书记、林场公益林管理**小副组长外力・阿不都热依木,两人都持有喀什地区有关部门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他们的职责除管理好****公益林及护林防火外,受委托行使林业行政管理等处罚权。 调查证实,2005年底,李修伟、外力・阿不都热依木先后召开职工大会和林场**班子会议,擅自决定以林场的名义将林场所属的国有林地,对外及分给部分林场职工承包开发。会后,未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李修伟以林场法定代表人身份,与李精灵、王建国、陈安庆等数十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39份,土地面积21552亩。承包期限3年至30年不等,林场每年每亩收取国土使用费20元。 承包到林区土地的老板们,花钱租用推土机、挖掘机进山开始开垦,对工作高度负责的夏玛勒胡杨林场的护林员,曾多次向林场**反映,要求阻止毁林行为,李修伟以林场同意为由,责令护林员放行。 外力・阿不都热依木也接到护林员的报告,而他明确表示,凡是有承包合同或场长同意的予以认可放行。国家对**公益林的规划开垦有明文规定,他们却置若罔闻。 夏玛勒胡杨林场同意让外力・阿不都热依木个人开垦土地100亩,外力・阿不都热依木自己并没有开垦,而是转给了他的岳父。护林员阿吾提・阿吉提将反映毁林开垦的光盘和资料送到林场,李修伟和外力・阿不都热依木坐在一起观看了光盘,开垦人用推土机和挖掘机把大片红柳等植被毁坏的镜头令人发指,然而两位**若无其事。 一个老板叫刘中堂,听说夏玛勒胡杨林场可以开地种田,收益也很好,便找到李修伟,李修伟口头承诺同意,让他自己去选择地段。刘中堂看好地块后,让李修伟到选好的地块查看。当时既没有测量,也没有签订合同,刘中堂就开始毁林开垦。一棵棵铃铛刺、芦苇和胡杨树,在隆隆轰鸣的机器声中结束了生命,刘中堂共毁林开垦1370亩。 库尔班・麦麦提也想在夏玛勒胡杨林场开垦种植挣钱,便找到巴楚县副县长胡达拜地・由努斯,他在申请开荒的报告上用汉文作了批示,李修伟按照胡县长的批示,带领护林队长和护林员给库尔班・麦麦提划定开地范围。库尔班・麦麦提两年开垦1110亩,种植棉花和枣树,有县长的批文,库尔班・麦麦提就成了特殊人物,除了支付水费外,没有向林场交纳任何费用。夏玛勒胡杨林场承包开垦林区2万多亩土地,导致天然胡杨、柽柳、灌木、沙漠植被遭受严重破坏。 侦查人员围绕毁林事件的前因后果收集证据,他们四处奔波,走访毁林开垦直接责任人,林场职工,推土机、挖掘机驾驶员,获取了大量的证人证言。 夏玛勒胡杨林场工作人员证实,要求林场给他人承包林区土地的三份报告,均有巴楚县副县长胡达拜地・由努斯的亲笔批示。内容是“为了发展林果业需要,此项报告符合实际,按合理利用林间空地原则,我同意此项报告”。其实,身为副县长的胡达拜地・由努斯,根本无权决定****公益林地可以承包给他人开垦种植。 巴楚县***证实,该局从未收到夏玛勒胡杨林场任何实施造林作业报告、作业设计、方案和批复。新疆维吾尔自*区**公益林和国家林场管理总站证明,只安排过封育计划,没有下达造林计划。 D 违法毁坏国家公益林罪责难逃 案情有了重大进展,但是在调查取证中,侦查员又遇到了新的难题。涉林案件专业性、政策性较强,侦查员遭遇了不少定性难、分歧大的问题。公益林内的“林间空地”、“弃耕地”种植经济作物,是合法开发,还是违法毁林?这是本案必须搞清楚的关键。 有人认为,种棉花、套种红枣、核桃等营造混交林,能够更好地发挥经济效益,并没有改变林地性质和用途。意思不言而喻,这种行为不属于毁林开垦。 国家林业部门明确认定该行为属“违法毁林”。自*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再次组织精兵强将深挖细查,迅速突破案件。通过调查证实:2004年2月至2007年1月,夏玛勒林场场长李修伟擅自以林场的名义对外签订39份承包合同,并收取费用,由此造成1.7万余亩****公益林被毁,占全县毁林开垦面积的70.69%,经济损失达1.59亿元。 胡达拜地・由努斯在担任巴楚县副县长期间,分管农业、林业等工作,非法批准开垦土地面积5200亩。有关单位和个人持胡达拜地・由努斯的批文,直接开垦土地3814.81亩,其中有****公益林1660.96亩被毁林开垦,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578万元。作为全县公益林管护的第一责任人,胡达拜地・由努斯不履行检查监管职责,甚至默许、纵容毁林开垦,致使该县****公益林地被毁坏,经济损失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已涉嫌玩忽职守罪。 2008年4月至11月,检察机关分别对李修伟等5名涉嫌渎职犯罪的人员立案侦查。侦查人员先后7次到巴楚调查取证,行程2万多公里,用维、汉两种文字调查取证。 该案虽一波三折,但在查办案件的全过程中,自*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杨肇季、检察长哈斯木・马木提和主管副检察长李荣亲自研究部署查办工作,统筹掌控全案、组织制定侦查计划、查办**;明确由自*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牵头,启动侦查一体化机制。 2008年10月27日,自*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终结,移送到阿克苏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0年1月21日,胡达拜地・由努斯犯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夏玛勒胡杨林场场长李修伟、党总支书记外力・阿不都热依木以滥用职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林场一队负责人阿布都艾尼・吐尔地和二队负责人阿不来提・卡德尔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自*区院反渎职侵权局的办案人员说,查办此案对保障当地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办案人员在办案中十分注重毁林开垦的善后处理,案件结束后督促有关部门退耕还林,建章立制,严防毁林开垦死灰复燃。针对有关方面在管护、检查、监督环节暴露出的问题,向自*区党委、**写出专题报告,提出*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当地老百姓说,检察机关办了一件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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