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调整为3‰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人民网北京5月29日电为进一步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经***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的1‰调整为3‰,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税率交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新闻背景:中国证券交易印花税调整历史 过去17年来,中国股市印花税率曾经有过数次调整。 证券交易印花税1990年*先在深圳开征,当时主要是为了稳定初创的股市及适度调节炒股收益,由卖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额的6‰交纳。同年11月,深圳市对股票买方也开征6‰的印花税,内地双边征收印花税的历史开始。 1991年10月,深圳市将印花税率调整到3‰,上海也开始对股票买卖实行双向征收,税率为3‰。 1992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发文,明确规定股票交易双方按3‰缴纳印花税。 中国上调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促进股市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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