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制药公司副总简历造假 月薪6万劳动合同无效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一些求职者为了迎合用人单位的需求在简历上大做文章,岂不知这样将会导致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从而使自己的权利无法**。近日,北京市崇文区人民**就审结了北京某制药公司一副总简历造假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案件。

被告赤某系日本国籍,为了谋取高薪编造了其曾在日本某制药公司担任顾问、 中东海外总代表等职务从而顺利地同北京某制药公司签订了月薪6万元的聘用合同,并被聘任为企业副总经理。随后因合同履行问题起诉到人民**,**判决*终认定劳动合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用欺诈、威胁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属无效,自订立劳动合同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大家可能会认为只有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才存在欺诈、威胁等,本案就是劳动者欺诈的情形。实质上合同义务是双方的,双方都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合同无效后将会产生对有过错方不利的后果。

法官提醒一些急于找到好工作的朋友,一定要凭自己的真本事,假的终归是假的,*终害人还己。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