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12月间,被告人文枫在本市海淀区科技会展中心,虚构能为被害人崔女士介绍山西网通公司网络集成工程项目的事实,以给山西网通公司该项目负责人送车为由,骗取被害人崔女士为其支付购买大众途锐汽车一辆的购车款人民币948000元。2007年6月4日,被告人文枫被抓获归案。上述赃款至今未退赔。
庭上,被告人告诉法官,说在这近**元的买车款里,有他自己10万元。而对于整个案件的定性与事实部分,则表示无异议。
在*后陈述阶段,被告人文枫说,“法官我知道我错了,但我没什么可辩解的。”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