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规定网络谣言散布者最高罚1.5万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散布谣言,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者将受到单位*高1.5万元、个人*高5000元的处罚。这是昨天杭州**的地方立法《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中所规定的。

《条例》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坚持“保护与管理并重”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条例》强化了公 民基本权利**,“下载、复制、查阅”3个环节未列入禁则。

同时,《条例》规定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在申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前到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若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未尽到相关安全保护责任,不仅将受警告,还将被处以1000-15000元罚款;单位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也将被处以500-5000元罚款,并可能受到6个月以内的停机整顿。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