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一邮政所主任涉嫌集资诈骗93万元被批捕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华声法*在线讯通讯员 莫雅球 郭泽银近日,湖南省桃源县检察院对县公安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唐某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2006年月至2010年月,犯罪嫌疑人唐某在担任该县杨溪桥乡邮政所主任期间,与人合股投资管道安装工程,***投资万元人民币,后因故导致投资资金无法收回,另外,唐某进行地下***投注输掉多万人民币。由此产生的高额债务无法偿还,犯罪嫌疑人唐某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手段,谎称自己正在办企业,做木材生意,急需资金周转,许诺按月息一分或年息一分的利息为诱饵,在该县杨溪桥乡、牯牛山乡、茶庵铺镇等地,先后收取熊某、陶某、张某、彭某等名村民现金991200元人民币,除偿还极少部分资金外,尚有933700元人民币无法偿还。

犯罪嫌疑人唐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0年月日被桃源县公安局决定刑事拘留,在逃,通过全国公安信息网络追逃,于同年月日被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抓获。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唐某承认:我骗了这么多*,没想过要退还,我也没能力退还,我的骗术已经在暴露,不跑已经不行了。我是今年月日辞职的,辞职后我就偷偷的跑了。

经该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审查认定,公安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唐某无视国家法律,在明知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仍以高息为诱惑,骗取公众借款,其行为已**集资诈骗罪。遂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唐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编辑 曹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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