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线讯日前,安乡县**在执行安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执行案时,依法拘留了两名长期赖账不还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汤某,于2007年初在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25000元,到期后未予偿还,信用联社遂诉至**。**于2008年7月判决汤某在指定期限内偿还原告贷款本息29000余元。但汤某在到期后未履行,**立案执行后,被告仍拒不履行。近日,汤某因拆迁得到几万元补偿也不愿用于偿还贷款,且态度强硬,**遂决定予以拘留。被执行人李某,在2003年至2005年间,先后向该信用联社借款三笔,本息共计170000余元,久拖不还。信用联社也于2008年7月向**起诉,**判决后立案执行,被告仍拒不履行,以种种理由推诿。**遂决定予以拘留。两个老赖被拘留后,当地群众认为赖账不还可耻,理应受到惩罚。申请人信用联社也认为此事对其他贷款户有警示作用,利于树立讲诚信的新风,创建平安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