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重庆海关获悉,9月17日,重庆海关在对一名香港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进行检查时,发现行李箱内装有港币现金1030万元,这是重庆海关迄今查获的*大宗携带货币出入境案。
据重庆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货币属于国家进出境管制类物品,根据今年2月1日实施的****第72号公告规定,进出境旅客携带 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的,需向海关申报,并出示相关部门出具的携带证明,否则不予放行;而在入境时,超过同样金额,也必须向海关申报,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为了防止“洗*”,对于携带现钞数额特别*大的,还将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目前,海关正依法对该案进行调查处理,该旅客是否**“洗*”,将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重庆海关提醒市民,出境携带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金银等贵重金属也须向海关申报;携带进境单价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物品,也须向海关申报。
此外,未办理有关部门批文禁止入境的有: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卫星收发设备、遥控飞行器、无线对讲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