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湘菜馆用伟人像作招牌 律师称违法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广告法》规定不得使用*****形象作商业宣传,但龙岗区五联瓦窑坑的一家湘菜馆却把毛主席画像印在了招牌上,对此,有居民称“感觉很不舒服”。市工商局广告科负责人表示,将尽快派人前去查看,如果确有违法现象将责成店家整改。

这家名为“红辣椒土菜馆”的湘菜馆位于瓦窑坑市场旁的一条商业街上,由于商业街上餐馆不多,湘菜馆的大招牌显得非常显眼。

记者看到,毛主席的画像就夹角在“红”字和“辣”字中间。这家饭馆只有七八平米大小,正对门的墙上也挂着一幅毛主席像。

“毛主席是一代伟人,怎么能印在广告上?而且还和鸡、鸭、鹅并列在一起,让人感觉很不舒服。”居住在附近的袁**对记者说。一位路过的张先生也说,每次经过都能看到招牌上显眼的毛主席像,他觉得用主席像招徕顾客十分不妥。

该饭馆的**张先生说,他是湖南益阳人,在湖南几乎家家户户都挂毛主席像。把毛主席像印上招牌,也是表示尊重之意。至于是否知道此举**违法,张先生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

根据《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和国家工商总局对该款的补充规定《关于使用已故或离任的党和*****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处理意见的答复》,已故*****的形象被禁止用于广告宣传,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而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徐兴武也认为,把毛主席像用于广告宣传肯定是不允许的,在民法上是侵犯了肖像权。

市工商局广告科负责人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表示,将派有关人员马上前去查看,如果确实有违法行为,将责成店家立即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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