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财务报表骗银行信任 空壳公司诈骗2亿元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一家虚报注册资金成立的空壳公司,在短短7个月内,疯狂诈骗中国交通银行上海分行2亿余元。昨天,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本案,董维富在庭审中多次提到“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认为自己的一些经营行为是符合市场需要的。

今年53岁的董维富只有大专文化,在商场混迹多年。1997年12月,董维富向工商部门申请成立上海金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检察机关查明,董维富在工商登记过程中,隐瞒公司所有股东均未实际出资的事实,以借款验资的方式,骗取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其登记申请。公司注册成立时,注册资本登记为600万元。

此后,为了扩大公司规模,2001年12月和2004年8月,董维富又两次虚构南海市某铜铝制品厂投资金升公司共计4500万元的事实,以公司自有资金来回划转作为投资款验资的方式,骗取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其增资申请,将金升公司注册资金虚增至5100万元。

简单地说,董维富***先注册了一家空壳公司,其后,在不增加一分*的情况下,便使公司注册金狂涨数倍。金升公司于1997年虚假注册成立后,由董维富一人负责其全部经营管理活动,但因经营不善,发生严重亏损,资不抵债。

而董维富在明知金升公司没有足够偿付能力的情况下,使用虚假财务报表,骗取银行给予*额授信额度后,多次向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开出远期信用证。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董维富当庭予以了反驳,他认为公司在他的管理下经营状况良好,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在给予*额授信额度前,曾对公司进行了充分审计和评估,*后评级在A级以上,属于***企业。董维富说,他是根据“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从事经营活动的,银行对他的经营行为给予了充分认可,还委派**部**进行业务指导。

不过,公诉人当庭罗列了大量证据,表明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开具远期信用证,**是受了金升公司提供的虚假财务报表的欺骗。对此,董维富反复强调自己的经营活动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属于事出有因。

起诉书称,自2005年3月至2005年10月,董维富采取真假贸易相混、重复使用海运提单等方式,骗取交行为金升公司开具12单信用证后到期未作偿付,致使交行垫付信用证到期款2.15亿元,至案发共造成1.86亿余元的损失。对于这些*的去向,董维富称,因为交易失败,大多数*都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其他公司了。

根据指控,董维富分别**虚报注册资本罪和信用证诈骗罪,其中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大,信用证诈骗数额特别*大。公诉人建议法院对本案予以数罪并罚。法院将择日对本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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