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诈骗不断增多如何才能拥有“火眼金睛”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新华网北京8月29日电记者28日从公安部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诈骗案件9万多起,比去年同期上升4.4%,造成财产损失47.5亿元。

经济诈骗案件不断增多,我们如何才能拥有“*眼金睛”?轻松识破骗局?

“由于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人财物交 流日益增多,经济诈骗案件也有所增多,这提示社会公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说。

要识破经济诈骗的骗局,*先要了解经济诈骗的种种类型及其特点。公安机关提醒,近期要**防范虚假短信息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三种类型的诈骗。

——虚假短信息诈骗。现在这类犯罪有新的变化:侵害目标由内地扩大到境外,在东南亚、欧洲都有人受骗;作案地点由沿海向内地转移,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改变了以往以原籍地为“据点”的诈骗方式,纷纷到外地设立“据点”,实施犯罪。

——非法集资诈骗。非法集资活动具有以下主要特征: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其他形式的还本付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目的。公安机关上半年共破获747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件,挽回经济损失4.5亿元。

——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传销带有很大的欺骗性与鼓动性。符合下列条件的,即为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从组织方式看,传销组织者**给予参加者****,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从计酬方式看,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链”;从销售方式看,与直销的单层次销售相区别,传销是多层次网络式销售;从经营目的看,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财为*终目的。

当然,认清了经济诈骗的种种真相后,*重要的是不要轻信天上掉馅饼的致富**,千万不能因为贪便宜而受到诱惑,受骗上当。由于非法集资、传销等是违法行为,一旦有了损失,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因此,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大风险。

如果广大群众能够认清经济诈骗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那么再“高明”的骗子都难以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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