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非法集资高额提成诱惑员工骗家人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一伙骗子连自己家里人都不放过,打出投资****的诱饵,在短短7个月里,先后骗得925人2370多万元。昨天,昆明中院审理这起非法集资诈骗案。法庭上,被告人朱某揭露他们骗人的**:“我既是公司员工,也是一个受害者,骗了家人,*后成了被告人。”

两辆推车送卷宗进法庭

昨日上午10点25分,昆明中院第二法庭座无虚席。开庭前,**工作人员用两辆推车把卷宗送进法庭,记者初步估算了一下,两推车卷宗有100多本。

在庭上记者意外发现,17名被告人中,部分被告人没有穿看守所特制的“黄马褂”。经过审判长核实,这些被告人之所以没有穿“黄马褂”是因为已经被取保候审。据悉,在取保候审的被告人中,大部分是殷钰公司的部门经理。

两被告人当庭揭**

被告人朱某在法庭上揭露了公司的**:“我是殷钰公司的部门经理,他虽然不是殷钰公司的法人代表,但整个运作过程都要听他的,他才是真正的**。客户交给公司的*,*终进入他的腰包。公司给我们的底薪是1500元,拉着业务按6%的提成给我们,为了*到更多的*,我连家人都骗了,骗了好几十万到公司里。”

另一被告人金某说:“为了自己的业绩好,提成高,我把自己的兄弟姊妹都骗进来,共骗了38万多元,还骗了两个朋友30多万元。我在公司上班期间,总共只领了3个月的工资,6万多元。后来,我们员工就再也见不到**,于是我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其实,我既是公司的员工,还是个受害者。”

7个月骗得2000多万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1月至2007年8月间,昆明兆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总裁徐兆海伙同云南殷钰商贸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祝豪,用殷钰公司的名义,以投资***为诱饵,通过手下工作人员何林萍、邹莉等人与受害人签订《联营股本贷款合同》及补充协议,在昆明市穿金路音乐之窗先后骗取925名客户集资款共计2370万余元,而被骗者以中老年人居多。

公诉机关认为,徐兆海、祝豪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社会不特定人群资金,数目特别*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辩护律师认为徐兆海无罪

徐兆海的辩护律师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徐兆海构成集资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徐兆海应当无罪。所有被害者签订的《联营股本贷款合同》,都是以殷钰公司的名义签的,收来的款项都是交给殷钰公司的财务人员,这些款项都是殷钰公司开具的收据,这种行为属于单位犯罪,应该追究殷钰公司的刑事责任。徐兆海没有从任何一个受害人手中骗过1分*,也没有指使过人去骗*。

另外,殷钰公司与兆霞公司的确签过《合作协议》,该协议明确约定徐兆海负责景东旅游项目的调研、审理等内容,所有款项并不是徐兆海去非法集资来的,也没有分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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