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出:处理虐童案件存在观念制度上双重困境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新华网北京3月26日电“目前,我国在处理虐待儿童案件的过程中,存在两个明显的困境:一是观念上的困境;二是制度上的困境。”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全国妇女**工作****佟丽华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佟丽华说,前不久,广东番禺10岁男童邓某被父亲打死在家里,令所有人震惊,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更应引起全社会警醒的是,这并非个案,类似父母残酷虐待儿童事件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比如前段时间发生的浙江宁波父亲长期虐打子女案,贵州毕节6岁女童遭父母“烙刑”案,以及*近刚判决的云南年轻父母虐待三岁儿子致死案等等,接二连三发生的虐童事件提醒我们,社会各界应该对儿童遭受家庭**问题予以高度关注。

据佟丽华介绍,我**法明确禁止家庭**,2006年《未成年人保**》第十条明确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我国现行立法针对未成年人遭家庭**问题也规定了相应的处置措施。

“但目前在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还存在观念、制度两方面的困境。”佟丽华说,在处理各类针对儿童的家庭**行为时,社会上很多人包括司法系统尤其是一些基层办案人员,在观念上往往认为这是家庭内部事务、不便干预。在制度上的困境则表现为,在我国,如果发生儿童家庭**事件,除非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被媒体报道引起社会关注,司法机关很少主动介入和采取措施。在决定撤销监护人资格时,司法机关的态度也非常谨慎。

对此,佟丽华建议有关司法机关和**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为儿童提供有效保护,避免虐待儿童案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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