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标准之争示意图。
“制定好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还需要一个过程”
国家标准委12月16日下午发出通知,决定暂缓实施《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
通知称,标准委是在与***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研究了电摩标准相关问题后,做出上述决定的。暂缓实施的原因为,“考虑到目前电动摩托车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制定好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还需要一个过程”。
此外,国家标准委还责成相关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要在充分听取相关方意见的基础上,加快修订《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以便使该标准既能够符合产品在安全、环保和节能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又能够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留有空间,更能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安全与权益。
消费者更关注电动自行车骑行安全如何**
“标准委这么做是非常开明的。”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表示,“这为解决道路上行驶的约1亿辆电动自行车的身份问题,争取了时间。”
“标准是不是暂缓实施,对电动摩托车行业影响不大。”电摩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标委会***缪文泉则表示,电动自行车该走哪条路,其实跟电摩标准无关,而是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我觉得标准委这么做是对的,说明他们听得进**。”北京市民王先生说,“相关行业和部门都应该想想,该如何通过技术或制度措施,**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