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政府偷偷卖地 新建小区面临拆迁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2010年4月4日**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播出《我的房子怎么说拆就拆》,以下是节目实录

演播室主持人 敬一丹: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您收看《焦点访谈》。

就个人住房来说,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样的说法形象地说明了个人财产不容公权力任意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破坏。

在江苏扬州有这样两个小区,业主们买了房好好地住着,可是没几年却突然被告诉说房子马上就要拆了,手中的土地使用权证即将成为废纸一张。

解说:

今年72岁的熊阿姨家住江苏省扬州市渡江西苑小区。十几年前,自打老伴去世后熊阿姨就与女儿一起生活。今年3月初的上午,几位陌生人的来访让老人家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熊锡梅 扬州市渡江西苑小区业主:

来敲我们家的门,门一开我问是谁,他们说我们来量一下房子的,开始评估了,他们叫评估。他没有手续,也没有证件,也没有出通知,凭什么到我家里来量什么?假如是坏人怎么办?害怕得很。所以我当时就没有让他们进来量。

解说:

当天上午,这些人也敲开了二楼的李秀兰家的房门,他们声称要对房屋进行评估,因为小区马上就要拆迁了。

李秀兰 扬州市渡江西苑小区业主:

很吃惊,当时感觉就是这么好好的房子,怎么说要拆迁的话呢?

解说:

渡江西苑建成于2002年,使用时间满打满算还不到8年,小区一共有两栋商品住宅楼,40多户业主入住的时间大部分只有5、6年,*短的还不到3年。

一墙之隔的福运苑小区30多户业主也接到了拆迁通知。这个小区建成于2003年,使用时间更短,一些住户刚刚装修完,还没来得及入住。

记者:

装修花了多少*?

顾海燕 扬州市福运苑小区业主:

装修花了二十万左右,这边是客厅。你看这个房子质量相当好的,你说这么好的房子再拆了,不是白白浪费吗?

解说:

据业主们介绍,这两个小区的规划土地等各项手续一应俱全,好端端的新房子,怎能说拆就拆呢?有人在网上查到一条信息,这则信息让他们感到非常震惊。

李秀兰:

坏了,坏了,我们的地怎么被挂牌拍卖了?

解说:

在扬州土地市场网上业主们看到了这样一则信息,今年2月11日,序号为590号的地块以每亩250万元的价格挂牌出让给一家房地产公司,该地块总面积达900多亩,范围涵盖渡江西苑、福运苑两个小区。也就是说,若不是3月初有人上门评估,业主们谁都不知道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早在2月中旬已经被卖了出去。

李秀兰:

我们的地是我们自己买下的东西,**把它卖掉了,我们都不知道,也没跟我们说一声,也没有通告,也没有公示,什么都没有。

解说:

业主告诉记者,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当年是按照市场拍卖价从市**手中购得的,土地使用证也发给了各家各户。现在市**方面连个招呼都不打就将土地再次卖给了别人,实在不合情理。

刘家鹏 扬州市福运苑小区业主:

这是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上,注明土地使用性质是出让,使用期是七十年。**把章盖在这个地方,证件发在这个地方,你土地出让以后,你能不能第二次出让?第二次出让侵犯不侵犯业主的权利?

解说:

为了了解情况,记者来到扬州市国土资源局采访了土地利用处处长卞广骥。卞处长说,这次出让的地块位于新老城区的结合地带,为了提高城市的品位,扬州市**决定以挂牌出让的方式引进开发商,对该地块进行旧城改造。卞处长说,对于这次出让,他们早在去年年底就提前发布了公告。

卞广骥 扬州市国土局土地利用处处长:

在我们国土局网站,在规定的媒体特别是江苏土地市场网,都进行了公告。

解说:

记者了解,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在网上发布的公告其实是土地招商公告,作为普通公众的业主又会有多少人关注,能有多少人知情呢?

卞广骥:

他也不可能每家每户都能够知道,这个也不可能做到,说句老实话。从我们来讲,应该说我们在网站发布公告,应该就是已经对社会公告了。

解说:

就算他们全都知情,国土资源局能否据此就将已经卖给业主的土地使用权拿到市场上再卖一次呢?

记者:

从法律上讲,拍卖需要哪些前提条件?

卞广骥:

应该是要收回的,从法律上说应该是要收回的。

解说:

既然法律有这样的规定,那么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在这次挂牌之前是如何收回业主的土地使用权呢?

卞广骥:

我们是有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力,但是规定使用土地使用权必须要对他要有补偿,要按照市场给他补偿。

记者:

关键是这样的工作应该是在拍卖之前做,还是在拍卖之后做?

卞广骥:

这块儿呢,我们在拍卖,从我们的做法上来讲应该是在拍卖之后。

解说:

其实对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程序,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颁布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有着明确的规定。因旧城改造,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应由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补偿,在补偿之后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

记者:

**说给你们*,现在有没有跟你们商量?

刘家鹏:

没有,没有任何人来讲,有没有贴公告,也没开听证会,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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