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按照**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启动实施大学生创业**计划,拟从2010年至2012年**1600名大学生实现创业。
一是降低创业门槛
对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允许高校毕业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二是减免多项收费
对应届及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将大学生“村官”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登记求职的应届及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规模可适当扩大。
四是提供孵化服务
建设完善创业实习基地以及孵化基地,建立一批大学生创业园,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孵化服务,并制定大学生创业园区房租补贴、经营场地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