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城乡女性创业贷款政策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江西城乡女性创业贷款政策 江西将进一步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女性创业的力度,做到应贷尽贷。对前景好、***、***、信誉好,带动就业在 3人以上的创业项目,并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条件的城镇妇女,个人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规定的额度上可适当放宽,但*高不得超过8万元。农村妇女贷款额度参照城镇妇女执行。 符合条件可向所在地妇联提出申请 据悉,对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和创业项目的城、乡妇女,并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在自主创业期间,因自筹资金不足,均可向创业项目所在地的妇联组织提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对妇联组织**、担保中心担保的妇女创业贷款,贷款到期后将由妇联组织负责回收,当逾期贷款超过贷款总量的2%以上,担保中心将会暂停担保,待妇联组织**清收后,担保中心再继续履行担保责任。 申贷人有担保能力的可自行担保 据悉,申贷人有担保能力的可采取自行担保的方式,直接向经办银行申请****,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对确实难以落实反担保措施的,可采取女企业家协会会员“联合反担保”的方式担保,并经当地妇联组织调查核实后报同级担保中心审批,但贷款*高额度控制在5万元之内。 对有创业愿望的妇女进行创业培训 记者获悉,各地将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妇女进行创业培训,积极开发投资少、***、***等适合妇女创业的项目,指导她们选择合适的创业项目。对参加创业培训和完成创业计划书,并经过**论证通过的人员,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可适当降低反担保门槛。同时,各经办金融机构将会开办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开设承办业务窗口,为妇女创业贷款提供信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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