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海南**《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 据海南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是根据《***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海南省实际情况后**的政策。 《意见》提出,从2009年起,每年对2000人开展创业培训,力争实现创业培训合格率80%以上,培训合格人员创办企业中至少有60%稳定经营一年以上。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人数占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比重大幅增加的目标,实现自主创业1人平均带动就业5人以上的倍增效应。**鼓励和支持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军队退役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群体自主创业,**扶持和培育我省的***和**创建创业型城市。在产业类型上,以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贸易促进型、建筑劳务型和信息服务型产业或行业为**。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创业领域。 《意见》提出税费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 有关部门表示,《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创业政策,加大了扶持力度。一是实行税费优惠政策。为鼓励创业,《意见》提出,对登记失业人员创业的,营业税月营业额起征点由3000元调高到5000元。 二是实行试营业制度。为帮助创业人员节省创业成本,在一定时限内实行试营业制度。《意见》提出,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返乡农民工、被征地农民,除经营许可审批的事项外,可实行试营业制度,免费核发有效期为12个月的营业执照。在试营业期内,免收各种费用。 三是集中利用失业保险金帮助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为发挥失业保险金推动创业的作用,**扶持登记失业人员是创业,《意见》提出,对自主创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发放方式由按月核发失业保险金调整为***核发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四是对创业人员实施更优惠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一是通过实施二次担保贷款的政策鼓励创业。经人事劳动**部门认定,按时偿还**次担保贷款的创业人员,可享受二次担保贷款支持。借款人偿还完二次担保贷款后,方可享受贴息。二是扩大反担保人员范围,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开展。创业者贷款的反海南**《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 据海南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是根据《***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海南省实际情况后**的政策。 《意见》提出,从2009年起,每年对2000人开展创业培训,力争实现创业培训合格率80%以上,培训合格人员创办企业中至少有60%稳定经营一年以上。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人数占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比重大幅增加的目标,实现自主创业1人平均带动就业5人以上的倍增效应。**鼓励和支持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军队退役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群体自主创业,**扶持和培育我省的***和**创建创业型城市。在产业类型上,以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贸易促进型、建筑劳务型和信息服务型产业或行业为**。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创业领域。 《意见》提出税费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 有关部门表示,《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创业政策,加大了扶持力度。一是实行税费优惠政策。为鼓励创业,《意见》提出,对登记失业人员创业的,营业税月营业额起征点由3000元调高到5000元。 二是实行试营业制度。为帮助创业人员节省创业成本,在一定时限内实行试营业制度。《意见》提出,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返乡农民工、被征地农民,除经营许可审批的事项外,可实行试营业制度,免费核发有效期为12个月的营业执照。在试营业期内,免收各种费用。 三是集中利用失业保险金帮助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为发挥失业保险金推动创业的作用,**扶持登记失业人员是创业,《意见》提出,对自主创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发放方式由按月核发失业保险金调整为***核发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四是对创业人员实施更优惠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一是通过实施二次担保贷款的政策鼓励创业。经人事劳动**部门认定,按时偿还**次担保贷款的创业人员,可享受二次担保贷款支持。借款人偿还完二次担保贷款后,方可享受贴息。二是扩大反担保人员范围,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开展。创业者贷款的反担保人员可由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扩大到月平均收入3000元以上的企业管理人员。 五是发挥人事劳动**事务代理服务促进创业的作用。自主创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自谋职业的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由当地人事劳动**主管部门免费为其提供2年人事劳动**事务代理。代理期间,可确认或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六是放宽出资限额。放宽出资限额条件,以鼓励和推动创业。《意见》提出,登记失业人员申请设立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不受出资额限制。 七是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缺乏切实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就难于从源头上促进创业。《意见》提出,把优化创业环境、落实创业政策、加强创业培训、改善创业服务以及创业稳定率、创业带动就业率等作为创业带动就业的主要工作指标,列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就业工作的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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