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失业人员创业政策详解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国企私有化改制导致一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在贫困中挣扎,这些下岗失业工人,特别是上了年纪的40、50人员,他们的再就业问题正考验着整个社会解决就业的能力。面对下岗失业人员这支庞大的群落,各级**不断**相关政策帮扶就业、扶持创业,在**的大力支持下,也有不少下岗失业人员不断尝试以创业的形式实现再就业。那么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哪些就业服务呢?城关区就业局副局长陆祖成继续做客本报联合城关区就业服务局开辟的“创业带动就业”专栏,为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创业解疑答惑。 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人员凭证,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对持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人员免交的具体收费项目有哪些? a.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文本工本费;b.税费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c.***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d.***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e.劳动**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f.***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g. 各省、自*区、直辖市人民**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人员如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 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可持下列材料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a.减免税申请;b.《再就业优惠证》或《登记证》;c.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按照财税186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同意的,在年度减免税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以实际月份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小于年度减免税限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税额为限;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大于年度减免税限额的,以年度减免税限额为限。 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人员可享受哪些就业服务? 各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指导,明示办事程序,提供政策咨询和开业指导服务。并简化审批程序、明确办理各项手续的具体时限。各级劳动**部门将组建创业开业指导中心,在劳动力市场或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会同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定期集中办公形式,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享受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就业服务、创业开业指导和其他有关手续的 “一条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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