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企业常见的四个问题解答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以问答形式让你了解个人办企业时常见的四个问题:问:一元*能不能当**?答:虽然“*资法”没有规定具体的注册资本金,但出资额应该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如果你真的只有1元*就要注册公司,那也是不太现实的。其实取消对出资额的限制,更大的意义在于它象征着**为民间投资创业开了绿灯。申请登记企业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投资人签署的个人*资企业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企业住所证明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个人*资企业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申请书中予以明确。问:个人办企业能不能叫公司?答:公司是法人,承担有限责任;个人*资企业是自然人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个人*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和“公司”字样。如果投资人要办公司,就要按照《公司法》的条件申请注册公司,而不能按《个人*资企业法》来申办公司。个人*资企业的名称可以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等。问:无形资产怎么算?答:登记个人*资企业需申报“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其中出资额不仅可以是投资人以货币出资的数额,也可以是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的作价数额。知识产权也是资本。国家对很多非货币形式的资产都有相应的价值评估机构,比如房屋作价可以到房屋土地管理局,知识产权的评估可以到科技管理部门。问:企业结算如何清算债务?答:如果您开办的投资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不得已要解散了,您必须对您的*资企业进行清算。同时,必须在清算**五日内书面通知*资企业的债权人,要他们向您申报债权。个人*资企业解散,必须按照*资企业法规定的顺序清偿债务。第一顺序是偿还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第二顺序是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才是偿还其他债务。投资人在对自己的*资企业进行清算期间,不得转移、隐匿企业财产,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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