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徐自主创业,市委、市**决定,由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大学生。 资助的范围和对象 在市区创办企业的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扶持大学生创业园内的企业,具体包括:企业项目无偿资助、商业贷款贴息、税收返还、创业前实训经济补贴、奖励等。 申请创业资金的条件 符合徐州市产业结构发展和调整方向,对该市经济发展和振兴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的项目;对该市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作用,特别是对该市大学生创业工作具有引导和推动作用的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有效吸纳就业,具有带动性、渗透性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方向性技术及高附加值的项目;持续创新能力较强,管理科学,产品市场和效益前景好的项目;能够出口创汇、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着的项目;科技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产、学、研联合项目及具有广阔前景的高***项目;由我市各孵化基地**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 资助的标准及程序 通过跟踪评估,入驻大学生创业园两年内、发展前景较好的初创企业,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潜在经济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择**择资助对象,确定资助等级与金额。企业项目无偿资助标准为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特别**的项目报经市**同意后可以提高到20万元。 商业贷款贴息资助的额度 已获得市区金融机构的商业贷款、贷款合同到期,已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企业,根据贷款项目的科技含量和市场前景等因素,给予实际支付贷款利息50%的贴息资助。特别**的项目报经市**同意后,可全额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