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创业可享一次性补贴2000元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根据哈市有关部门新发布的《关于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问题的通知》规定,哈尔滨市区内已参加创业培训,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执照,并已申领小额担保贷款,持续生产经营且正常纳税6个月以上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每人每户享受***创业补贴2000元。创业者可向经营场地所在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工作站提出创业补贴申请。 哈市专项资金由省财政补助资金、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以及其它渠道筹集资金建立。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登记失业人员创业孵化基地场租补贴及创业实训补贴、**创业项目奖励补贴、创业**奖励补贴、扶持公共创业服务等。 据悉,享受创业补贴的对象是哈尔滨市区内已参加创业培训、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执照,并已申领小额担保贷款,持续生产经营且正常纳税6个月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标准为每人每户***补贴2000元。 享受创业孵化基地场租补贴的对象是已参加创业培训,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失业人员。补贴标准为:单户租用的使用面积为 50平方米以下***补贴2000元/户,51-150平方米***补贴3000元/户,151平方米以上***补贴4000元/户。 享受创业实训补贴的对象是创业实训基地。按实训基地接受符合条件实训人员每人享受一次的原则给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实训时间*长不超过6个月。 **创业项目奖励补贴方面,单个项目带动成功创业3-5户或新增吸纳5-10人就业的,***奖励2000元。其****为,单个项目带动成功创业16户以上或新增吸纳31人以上就业的,***奖励5000元。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