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社局为做好2010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济南市**今年将实施“ 大学生创业**计划”。 济南市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申请*高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有关条件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规模可适当扩大。 同时,该市将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援助。毕业 5年期内的我市生源高校毕业生,2008年7月1 日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 年以上,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经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认定为成功创业的,给予 1000元的***创业补贴。符合上述条件带动就业,与所招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招用1人给予 500元的***岗位开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