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整合引多方质疑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2009年10月《浙商》杂志特别策划文章《强买强卖,民企受伤有多重》刊发后,社会各界反响强烈,有关协会甚至上书**、省两级**,要求维护民资的合法权益。

两位民营经济界的****——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原会长、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保育钧,经济学家、全国工商联副***王忠明还专门就此发表了看法。另悉,原定于12月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可能提前召开,或将讨论“国进民退”话题。

本刊记者 何晓春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环境资源部*席律师吴族春,俨然已经成为在山西投资的煤**的**代言人。

2009年9月9日,《浙商》记者与吴族春一起赶赴山西采访调查,*家策划16页专题报道——《强买强卖,民企受伤有多重》,引起了各级**部门、经济学家、各类浙商团体等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越来越多的浙商开始奔走行动起来。

来自《浙商》杂志市场部消息:“山西、上海、深圳、杭州等地的经销商,称这期杂志的零售额有明显提高。”

一位年过7旬的浙商——浙江临海市台大灯饰公司董事长鲁大专门给《浙商》记者来信,为《浙商》维护浙商合法权益叫好。他说,《强买强卖,民企受伤有多重》的特别策划他连看了三遍,“这一组文章富有正义感,为浙商讲话,维护浙商合法权益,同时还能为浙商投资矿业指路引导。我们支持国家对煤炭、钢铁等产业的整合运动,但反对非市场化的强买强卖,权力不能大于《物权法》。”他这样告诉《浙商》记者。

在《浙商》杂志刊发《强买强卖,民企受伤有多重》专题报道之后,对山西煤炭资源整合的质疑之声不绝。

11月9日,浙江省有关协会向全国人大、***、山西省人大、山西省**发出一份特快专递,要求对《山西省人民**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23号,下称“23号文”),以及今年4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10号,下称“10号文”)的合法性、合理性问题进行审查处理。

该协会还出面邀请山西省**、省发改委、省煤炭工业厅等**机构,共同参加11月18日在杭州召开的“地方产业政策延续性与企业投资信心”研讨会。但当天山西方面并未派员前来。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张曙光等**学者以及练祖前等几位煤**与会。

在当天的研讨会上,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史晋川告诉包括《浙商》记者在内的与会者:“既然山西省当初煤矿发包时采用的是行政评估与行政定价的办法,那么现在收回煤矿当然也可以采用行政评估与行政定价的办法。”史晋川这番话立即招来与会**的反驳,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副教授冯兴元说:“无论产权是怎么流转给煤**的,但只要是合法取得的,到了他手里最终还是要按照买的价格计算补偿或收购标准!”

山西省浙江企业联合会副会长俞建平,在天下浙商网上也看到了这段时间社会各界对山西煤炭资源整合的关注信息。她所投资的煤矿位于山西晋中,“在山西省各个地市的政策也不完全一样,晋中目前还没拿钱去赔偿被整合的煤矿。”她告诉《浙商》记者:“虽然煤炭资源整合已经基本接近尾声,但煤矿投资者还没有得到赔偿,大家能够维护合法权益当然很好,因为山西省相关部门的很多做法不合理也不科学。”

一位在内蒙古投资煤矿数十亿元的浙商陈**告诉《浙商》记者:“煤炭资源整合是必然的,但是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应一视同仁。**制订标准与门槛,只要符合这个门槛的企业就可以参与兼并重组。在煤炭资源整合过程中,要公平透明,不能有猫腻,要让被整合者有说话的地方。这次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不公平也不公正,煤**当然有怨气!”

吴族春律师向《浙商》记者透露,如今他们又派了两个工作组赶赴山西调查取证,一旦有了新的进展,将与《浙商》记者及时联系。

著名财经评论员叶檀也通过《浙商》杂志上海营运中心的工作人员,辗转找到《浙商》记者,了解在山西投资的浙商煤**的情况。

据山西省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截至2009年10月30日,重组整合的煤矿企业协议签订率达到90%,主体接管到位率达到71%。

当时,练祖前对《浙商》记者说:“总不可能因为我接受采访,他们就整合其他所有的煤矿而不整合我的煤矿吧?”而今,他们担心的事情还是不期而至。

练祖前:被“冷冻”的“煤**”

自从被《浙商》杂志作为煤**的典型报道后,练祖前的命运再度被改变了。

练祖前2007年花了2亿元购买了临汾这座年产量21万吨的煤矿,之后又进行了改造,总投入已达到2.88亿元。然而,在这次兼并重组中,当地要求,练祖前必须和山西焦煤集团整合,合作方式也只能是卖掉或参股。而对方给出的价格是6500万元,尽管还不是最终的价格,但练祖前认为,这个价格离当初投资相差得太多了。

在《浙商》杂志刊发《强买强卖,民企受伤有多重》专题报道半个多月后,30多位投资煤矿的浙商代表专程从山西赶回浙江,并在杭州组织了一场以“山西煤炭重组兼并对浙商的影响”为名的经济沙龙。这是“温州煤**”一词风行多年来,行踪神秘的温州煤**的第一次集体亮相。他们代表在山西经营煤矿的浙商,回娘家诉苦。

在沙龙上,一位谢姓煤**以“让你卖你就卖,不卖也卖;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横批:不卖不行”为开场白,在搞笑中渗透着无尽的酸楚。这副对联,真实反映了眼下山西对煤矿资源整合工作的做法,也道出了被整合民营煤矿股东的心声。

虽然不吐不快,但与会的煤**顾虑重重,记者们被一再告知隐去发言人的姓名并不公开刊登照片。“请理解我们的苦衷。”一名煤**说,“确实有很多想法不吐不快,但我们有顾虑,有前车之鉴。”

原来,山西梨树园煤业有限公司**练祖前因为公开姓名接受《浙商》杂志与**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的联合采访,结果在一次会议上被山西省某领导点名批评。事实上,练祖前遭遇的远不止点名批评那么简单。

2009年11月10日,练祖前再次给吴族春打电话求助,他所投资的梨树园煤矿已经被相关部门撂在那里不管了。

11月12日,依然留守在梨树园煤矿的股东白希国痛心地向《浙商》记者透露:“因为接受采访,霍州煤电团柏矿如今已经不再与我们谈判了。山西本地的煤**向我们透露,相关部门让他们不要再与我们谈判,先搁着。他们已经一个多月没过来了,没有任何说法,既不让我们开工,也不与我们商量赔偿的问题。我们附近的义桂煤矿又去找**了,这么长时间把我们拖着,总得有个说法!”

在两个月前,梨树园煤矿的众多股东为是否接受《浙商》记者的采访争吵了半天,而练祖前力排众议,勇敢站出来面对《浙商》和央视财经频道记者的镜头。

当时,练祖前对《浙商》记者说:“总不可能因为我接受采访,他们就整合其他所有的煤矿而不整合我的煤矿吧?”而今,他们担心的事情还是不期而至。

拿山西煤业整合来说,我觉得就是一个涉嫌违反《物权法》的行为,但是这样的事情还在发生,说明了什么?说明了权比法大!

山西煤矿整合凸显权比法大

文/保育钧

山西煤业整合,500亿元浙资蒸发;“地王”频现,都是国字号的企业…… “国进民退”狂潮在近段时间可谓愈演愈烈。

为什么金融危机之后,这样的势头反而更猛烈了呢?在我看来,一部分人对金融危机的误读加剧了“国进民退”的步伐——这种错误观点认为,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是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认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全世界,而一些利益集团就趁这个机会,大搞“国进民退”。其实,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就在于金融的过度创新和监管缺乏,为什么要扯到社会制度上去?这分明就是一个借口。

一旦有一些民营企业提意见,我们的**部门都要明确一下,并专门给民企制定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实际上民企就需要两个字:平等。我们要说清楚,哪些不能让民企干,而不是硬要反过来说,鼓励你进入这个行业进入那个行业,这些永远说不完。这就是所有制歧视问题。

“国进民退”现象,其实体现出来的就是**权力的过度膨胀。拿山西煤业对合法取得产权的民营煤矿的强行整合来说,我觉得就是一个违反《物权法》的行为,但是这样的事情还在发生,说明了什么?说明了权比法大!其实,我认为现在一些所谓的垄断性“国企”根本不能叫做“国营企业”,分明就是“权力企业”,**利用手里的权力实现社会的资源配置,这种配置违背市场规律,是一种畸形的配置。民营企业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存空间不断受到挤压,困难重重。

如何才能改变这种国企一枝*大,挤压民营企业生存环境的现状呢?

*先就需要解决**财政预算不够公开透明的问题,要让各级**都纳入预算体系之内,同时要划清国有资本和公共资产的界限。只有这样国有企业才不会有恃无恐地去盲目扩张,甚至出现不务正业的现象,去疯狂地炒地皮、炒房产。其实,公开财政预算是一件不需要成本的事,如果一定要说需要什么成本,那就是利益成本。财务一旦透明化,一手拿钱,一手拿权的利益集团将受到空前的打击。

不过,从长远角度来看,我是持乐观态度的,毕竟推动经济运转的,是市场的力量,而不是权力的力量。而民营经济是真正和市场接轨,并且充分了解市场的力量。

从民营企业本身来看,员工是一个企业发展最核心的动力,所以民营企业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观,真正把员工的利益放在心上。即使是在“国进民退”这样的不利环境下,员工的凝聚力还是会让民营经济的发展不断创造奇迹的。

营经济研究会原会长、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本刊记者倪轶容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11月8日,经济学家、全国工商联副***王忠明就本刊《强买强卖,民企受伤有多重》专题涉及的山西煤炭整合事件接受了专访。

善待民企要落到实处

——专访全国工商联副***王忠明

本刊记者 金少策

“国进民退”是阵痛

《浙商》:您如何看待经济危机出现以来出现的“国进民退”现象?

王忠明:其实这不是完全的“国进民退”,这是一种很自然的现象,是应对危机阶段的特殊现象。自中国加快央企的重组步伐之后,央企的数目已经减少到了132家,还将继续减少。我的意思是社会上也不要套用“国进”、“国退”这种现成概念,重要的是,我们的改革方向必须坚定不移,国有企业按照**新的产权制度要求进行产权制度的改革。对国有资产的价值空间必须要有进一步的规定,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有所为方面要有政策,但是要防止滥用,在有所不为方面要防止没有政策,按兵不动。

《浙商》:继山西之后,内蒙古、河南等省份也都准备效仿,推行国有企业为主的中小煤矿大整合工作。

王忠明:山西煤矿重组也是挺特殊的。但是这个现象让我们对有关非公经济如何发展要有更多的考虑。总体上,我们还没有找到一条类似煤炭这样的产业的市场经济发展道路。不管怎么样,也不管山西煤矿重组的结果如何,民营经济的投资自由及其相应的权益应该得到尊重。

《浙商》:您认为,**强行整合煤矿是否会损害投资者的权益?当时进入的时候,**以各种形式进行鼓励,包括浙江省也曾鼓励民间资本去山西投资煤矿。

王忠明:这是一个中国市场经济秩序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阵痛。

《浙商》:之前发生的建龙钢铁重组通钢后其总经理被打死事件,以及如今的山西煤矿投资者,以及近期浙江台州市推进民企股份制改革等,是否意味着民营经济的生长环境有待改善?

王忠明: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方面是应该得到进一步调整。资本结构的多元化,是自由意志的表达,不能通过**各种强制手段去推进。国有资本可以介入,但**不能以行政手段强制民营企业放弃竞争。

“29条”是“36条”的接续和跨越

《浙商》:近期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又被称作“中小企业29条”。可见,国家是有扶持中小企业力度的意愿的。但是从“非公经济36条”的实施来看,政策的美好想法与实际情况差距还是很大的。

王忠明:利益集团的抵制,扭曲了**的决策,所以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在行政权力和资本的力量之间的博弈还将持续很长的一段时间。实际上,国外也有类似问题,但是他们是不划分经济成分的,不讲民营还是国有,他们的市场经济秩序建立过程中,更多的是看垄断与否。谁涉及垄断,谁就将受到制裁。

从所有制角度来讲,肯定是民营企业的资源配置效率更高,但是现在的资源传递机制受到了各种各样的利益主体影响,出现了很多扭曲,特别重要的是现有的好的法律法规的执行,缺少足够的力量。

《浙商》:比如说“非公经济36条”就有待落实。

王忠明:是的,“非公经济36条”到现在的落实情况肯定与出台愿望有距离,但是“36条”的出台本身就是一种价值,包括现在的“29条”,不管在执行上有多么的不尽如人意,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它本身的方向性价值还是有的。特别是金融危机中,民营中小企业在解决就业方面,显现了极大的作用,所以现在有了中小企业29条,这也是对36条的接续和呼应,甚至是跨越。发展非公经济作为市场经济建设的方向是不可替代的。

《浙商》:那么如何使中小企业29条成为推动非公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王忠明:中小企业“29条”里已经非常具体地谈到了如何推动非公经济发展,接下来的事情应该是各级**敦促相关部门加强落实的力度,如果都从国民经济的共同利益出发,各种利益主体形成合力,我们一定能无往而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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