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审议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你的小区有业主大会替你说话吗,你是否为了在小区停车而头疼不已,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怎么办……这些问题有望在我省新修订的“物管条例”中得到解决。昨日,《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在安徽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接受了分组审议。 《修订草案》在原条例基础上保留50条、新增31条,其中涉及到诸多与百姓民生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

啥时才能有业主大会?

现状:“小区交付后长期成立不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没人出来牵个头,没有这个替我们说话的组织,我们**时很弱势,有时只能吃哑巴亏。 ”

**视点:业主大会是业主维护共同利益的自*组织,通过业主大会的集体决策代表业主行使管理共同物业的权利,业主大会对业主以主人翁身份参加管理和**至关重要。

《修订草案》意见:在组织协调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的问题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应该负起责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其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当入住率达到一定标准就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大会,这些情况包括:如入住率达一半以上、或者交付满3年、或者交付满2年且入住率超过30%。达到这些条件还不召开业主大会,街道办或乡镇**就应当组成筹备组,推动业主大会的召开。

小区遗留问题谁负责?

现状:“小区开发建设时留下了很多问题,比如房子漏水、配套太差,越住问题越大,向物业提,物业说不是他们的责任,叫我们找开发商。 ”

**视点:物业管理中的一些纠纷往往与建设单位的遗留问题交织在一起,前期开发中建设单位的遗留问题在后期物业管理阶段暴露出来,加大了物业管理的难度。如果业主临时规约由建设单位制定,那业主购房时就处于劣势地位,只能被动接受。所以建设单位的责任需要明确,有必要规定他们把好设计施工关、竣工验收关。

《修订草案》意见:新建住宅小区的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建设单位可聘请物业公司介入项目开发建设,在验收时应通知物业参与。房地产主管部门可现场查验,发现问题后责令建设单位及时整改。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临时管理规约。

小区里的车子往哪停?

现状:“小区**少又贵,停车要人命啊。晚上回来找不到车位,早上开车挤不出去,小区里堵满了车,白天晚上都是喇叭声。 ”

**视点: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业主停车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建议对确实需要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场地停车的问题予以规范。**、会所、幼儿园等产权归属关系到业主切身利益,从源头上明确界定归属可以减少纠纷。

《修订草案》意见:会所、幼儿园等归属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车位、**应当*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擅自占用停车,确需占用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并收取场地使用费,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物业费都用到哪了?

现状:“小区物业又提了几毛*物业费,交我是愿意交,可我想交得明明白白,有些*真不知道他们花哪儿了。 ”

**视点:物业收费与业主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业主关注的焦点问题,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供服务质价不符、服务费收支不透明、缺乏监督等问题都值得关注。

《修订草案》意见: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指导价的,应根据物业类型、服务内容、服务等级和物价指数变动等情况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年公布服务费收支情况,业主委员负责对其监督核查,并将核查报告在小区公布。

物业服务如何**质量?

现状:“物业服务总是不能让人满意,小区连连被盗,你叫我怎么把物业费交给你? ”

**视点:物业服务企业如何提供规范的服务,关系到业主的生活质量,小区*安无疑是个重要问题。小区的安全防范是物业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但物业并不能承担安全防范的无限责任。

《修订草案》意见: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按国家标准提供服务,加强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日常检查,并向业主委员会做书面报告,在小区公布。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安全防范紧急预案,对突发性事件应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管理部门,并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邻居家要开饭店咋办?

现状:“想给孩子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可邻居家却开起了饭店,每天嘈杂不断,油烟呛人,物业都管不了。 ”

**视点:将住宅改变给歌厅、餐厅等商业用房,干扰了业主的正常生活,容易产生安全隐患。业主不得随意改变住宅的用途,是业主应当遵守的最基本的准则,也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

《修订草案》意见:禁止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以及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修房子能用维修金吗?

现状:“老早就听说咱们房子有个专项维修资金,都是咱自己交的,可现在房子该修了,怎么没人提这笔*呢? ”

**视点: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子的“养老*”,目前全省各地专项维修资金存量较大,且每年都大幅递增,但至今未能得到有效使用。合肥市从2000年起开始收取这项资金,商品房购买者要按房款总额1%或2%的比例缴纳,这笔*由开发商代收后移交给房产局代管,目前合肥维修资金已达14亿。而国家2008年施行的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我们原有的使用管理制度作了重大调整,所以我们应授权**制定新的具体办法。

《修订草案》意见:业主应当交存专项维修资金,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房地产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应每年向业主公布其使用情况。这笔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监督的原则。其交存、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制定。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