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容貌管理拟推“新规”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井盖丢失怎么办?宠物狗随地便溺咋处理?违规经营露天烧烤如何处罚?……日前,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就《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向有关方面征求意见,以上城市管理中存在的老问题和难题都将有新办法解决。井盖丢失24小时内补换到位

新办法规定,在城镇道路上设置各种井盖、沟盖等相关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保持其完好、正位。发现或者得知井盖、沟盖丢失、破损或移位时,应立即设警示标志,并在24小时内补装、更换或者正位;未及时补装、更换或正位的,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采取避险措施。

新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镇对道路上设置的各种井盖、沟盖等相关设施,实施统一巡查。逾期未**道路或未及时补装、更换井盖、沟盖的,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道路摊点设置照顾弱势群体

新办法规定,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镇人民**,应对允许设置摊点的道路路段、摊点种类、经营时间、保洁要求等作出规定,在听取居**见后,向社会公布。

根据新办法,设置集贸市场和摊点的,应符合集贸市场专项规划和城镇道路摊点设置导则的要求。在城镇道路上摆摊设点的,应向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镇人民**办理登记手续。下岗职工、残疾人、特困户等弱势群体将优先予以登记。未办理登记手续在城镇道路上摆摊设点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不按照规定从事露天烧烤经营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新办法规定,除因教学、科研及其他特殊需要外,城市建成区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房的顶部、阳台外和窗外搭建鸽舍。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城市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残疾人携带扶助犬的除外。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随身携带清除犬粪的物品,及时清除犬粪。

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交付

新办法规定,城镇道路、住宅小区、商业繁华区和车站、码头、商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及社会窗口服务单位的厕所应免费对外开放。其他公共厕所未经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收费。

新办法称,城镇新区开发、旧城改造、道路新建、改建,应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及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等城镇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所需经费纳入建设工程概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

此外,城镇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前,应当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草坪等作为分界。城镇道路两侧的单位应对现有的封闭式实体围墙逐步进行改造。

乱倒垃圾将受重罚

新办法规定,单位和饮食业经营者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当按所在地人民**的有关规定单*收集和处置,或者委托有关专业单位收集和处置。

根据新办法,在露天场所、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枝叶、垃圾或其他废弃物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出售餐厨垃圾或将餐厨垃圾排入雨水、污水排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或与其他垃圾混倒的,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将工业垃圾、医疗垃圾、电子垃圾等各类危险、有毒有害垃圾投放到生活垃圾容器中或随意丢弃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此外,严禁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