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商贩管理不能堵要引导”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表示,夜市是展示武汉文化的窗口,是宏观经济的必要补充

昨日,长江商报报道了“百名小贩联名向城管部门写信”后,不少城管队员表示愿意沟通。市城管部门表示,7个中心城区已设立了10多个夜市,流动小贩*好前去摆摊。

“游击战”双方都无奈

对于小贩们在信中希望沟通的请求,城管队员们表示:“我们也知道商贩的难处,他们摆摊是为了生存,但如果我们放任他们,就是我们不作为,经常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武昌街道口附近,一位城管执法队员说,每次他们执法都是先劝阻,对于不听劝阻、执意摆摊的商贩才会没收商品,“谁都不想闹得不愉快,我们也是很无奈,也希望能够通过沟通,实现文明执法。” “城管的来了,我们就走,等他们走了我们再做生意,还申请什么夜市?”在调查中,不少小贩们表示,由于城管队员并没有太过于为难他们,没有人想到要去申请新开夜市,“而且夜市的竞争太大,还不如我们四处推着卖东西随便。”但也有不少小贩表示,希望能有一个固定的地方让他们经营,“我们不知道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需联系所在街道

建立夜市究竟要向哪个部门申请?江岸区一位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几年来,还没有市民提出新开夜市的申请,目前也没有相关的程序要求。如果要申请开夜市,必须联系所在街道和相关部门,由街道与居民和各单位协调,但每个区的情况会有所不同。 市城管部门市政道路管理相关负责人介绍,由各区经济委员会或所在地街道决定,7个中心城区已设立了10余个夜市。“选择这些地方作为夜市,是因为它们对周围环境、居民生活的影响相对较小,同时这些地方**以来已经形成了规模,为老百姓们所认同。”他表示,一个大城市需要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擅自设点、有意占道摆摊,不仅会影响市容、交通,也会给周围居民生活带来麻烦,特别是盲人行走。“就算是合法合理的夜市,也会对小贩经营的路段和时间进行限制,因此他们*好是到已经划定的夜市去。”

**:夜市是宏观经济的必要补充

“夜市可以解决部分人的生活生存问题,是作为市民消遣的好去处,也是向外地人展示武汉文化的一个窗口,同时作为宏观经济的一种必要补充,它可以满足不同消费、不同定位人群的需求。”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张金隆教授表示:“如果市场能够形成一种特色,建议地方可以考虑设立,因为一旦这种夜市形成了,就是一种潜在的文化氛围,如强行将其消除,会引起市民的不适应。” 他同时也指出,对于流动商贩的管理不能堵,要正确地引导,“这需要一个**的部门来进行管理”。 长江商报记者 明生 许兰超 实习生 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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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心城区“合法”夜市分布

江岸区:宝成路、解放大道下行线二七路附近 江汉区:北湖、常青路 �口区:水厂二路、汉正街多福路旁 汉阳区:东方毛巾厂、江汉二桥王家湾 武昌区:大成路、*义小区 洪山区:武警总队旁 青山区:建设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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