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违规 证监会开亿元罚单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昨日,***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对某投资咨询机构法定代表人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对责任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上亿元。

中国***有关负责人七日发出通报,近期内地两宗非法证券咨询案受到查处。包括赵东荣“**黑马预告网”非法牟利人民币七百一十八万元案,及“深圳金股**科技有限公司”非法牟利人民币逾千万元的案件。

“**黑马预告网”利用互联网招揽会员加盟,该网站控制人赵东荣未经批准,利用网站和地方报纸进行广告宣传,为投资者提供咨询和荐股服务,并从投资人**中提取一至二成酬金,二OO一年至今共向北京、上海、江苏等三十个省市区二百多名投资者提供非法投资咨询,累计违法所得人民币七百一十八万元。

“金股**”公司未获***批准,即与全国十四家电视台、五家网站签定协议,以金股王为名进行广告宣传,引诱投资者拨打“金股**”免费电话,提供荐股短信,并以售卖荐股软件之名收取“服务费”,二OO七年至今共招揽客户一千余人,非法所得高达人民币一千多万元,*保守预计近一千二**元。

中证监有关负责人说,今年以来,内地对证券违法违规已正式立案九十三宗,其中**交易、操纵市场三十七宗、非法证券业务二十五宗,信息披露违规十七宗,另有其他案件十四宗。至九月底完成案件调查六十六宗,移交行政处罚委五十宗,移送公安机关十五宗,办理跨境案件三十七宗。

这位负责人介绍,前九个月***对四十多宗非法投资咨询实施调查,立案二十二宗。网络非法证券活动手法多样,或设立网站,或通过网站链接广告、论坛,博客QQ群、MSN,以“涨停版”,“暴涨牛股”等字眼蛊惑投资者,通过收益分成或以销售软件为名进行高额收费。并开设影子账户,逃避调查,一些网站一旦被发现随即关闭,改头换面,继续从事非法活动。目前已查案件受害人多达数百人。

***表示,将对证券违法活动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查处及披露力度,并提醒投资人警惕网络骗局。

***向违规个人开出亿元罚单

***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介绍,*近***对某投资咨询机构法定代表人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对责任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上亿元。

这是迄今为止,***对个人*大金额的单笔处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用蛊惑语言诱骗投资者

***有关部门负责人通报说,近期立案查处了赵东荣非法从事投资咨询案和金股**非法从事投资咨询案,并将这两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经调查,赵东荣在未经批准,没有证券业务咨询资格的情况下,利用**黑马预告网等进行广告宣传,吸引投资者和他合作,为投资者提供咨询和荐股服务,并要求投资者**后将**10%-20%作为提成款汇到他的相关银行帐户。通过这种模式,赵东荣向北京、上海、江苏等30个省市区约200多个投资者提供非法投资咨询服务,累计违法所得人民币718万。

金股**公司2006年5月设立于深圳,注册资本100万,在未取得***批准资格的情况下,与全国14家电视台、5家网络媒体签定协议进行广告宣传,在宣传节目中,金股**以免费诊断个股为名吸引投资者拨打金股**公司免费电话,此外还在网站上宣传可以提供荐股短信服务。通过上述广告宣传,金股**在全国各地招揽了大量客户,以售卖荐股软件之名与客户签定协议,其后通过电话、短信向客户提供投资咨询建议。经查,金股**非法招揽客户共计1000余人,保守估计,非法所得将近1200万元。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两起案件都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并且已经达到刑事移送的标准,***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查处。目前公安部门已经立案,并开展案侦工作。

提醒注意六大欺骗手法

***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自去年11月证券执法体制实施改革以来,***通过建立健全证券违法违规案件“立、查、审”分离体制,加强对**交易、操纵市场、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非法证券网络咨询等案件的有效查处。今年1-9月份,针对非法证券网络活动猖獗的情况,***对40多起非法投资咨询活动实施了调查,对22起予以立案,同时,***派出机构向当地公安机关移送非法投资咨询案件线索百余起。

***有关部门负责人提醒投资者,应警惕网络证券活动骗局,注意识别和防范非法咨询机构及个人。他介绍说,目前网上非法证券活动手段多样,主要手法有六大特点:

第一,以网络、互联网为信息平台,传播速度快,涉及地域广。不法分子实施非法网络投资咨询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设立独立的网站或租用网络空间,以主流网站的链接广告方式吸引浏览者点击进入;二是通过网络论坛、博客、股吧发帖;三是通过QQ群或MSN群进行非法咨询。

第二,网络链接广告具有强烈蛊惑性。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主流媒体和网站平台,进行虚假的宣传造势,以“涨停板”、“**黑马”、“暴涨牛股”等字眼,诱骗受害人上当。

第三,“拉大旗做虎皮”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多打着“经中国***批准”、“中国股票证券发行管理中心优秀股票信息网站”等旗号,用与证券公司等市场专业机构相近似的名称蒙骗投资者,以推荐股票、保证**、掌握**信息等噱头,骗取所谓“入会费”、“黑马推荐费”等,金额从千元至数万元不等。这些不法分子均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从业经历和专业素质,不能提供任何合法、有价值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第四,通过收益分成引诱投资者。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想先赚钱的心理,要求投资者把赚钱后的**作为提成汇至指定银行帐户。不法分子利用这种看似诱人的形式,更加容易欺骗投资者接受非法投资咨询,而投资者购买股票遭受损失后,自身利益难以保障。

第五,与销售软件捆绑在一起,掩盖其非法的身份。面对***等的高压打击态势,部分不法分子不敢直接提供咨询服务,转而以销售炒股软件的名义,将非法咨询作为软件的功能或后期服务,把高额收费隐藏在软件的销售当中。

第六,千方百计规避调查。不法分子一般利用网络进行宣传,通过“虚拟电话”号码,与受害人联系,利用虚假身份、虚假机构、虚假地址等,开设“影子帐户”,通过ATM机异地取款等方式“隐身操作”,“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逃避监管部门查处,增大受害者维权的难度。而且,一些网站一旦被发现后随即关闭,改头换面又以别的面目继续从事非法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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