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济南市妇联、财政局、济南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日前**了《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城乡妇女创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缺乏资金的妇女如想创业,可获得小额贴息担保贷款,*高贷款额度可达8万元。
只要您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具有本市六区户籍的登记失业女性、军队退役女性、被征地女农民、女残疾人、随军女家属、高校女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女农民,就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需有合法的正式营业执照,在济南市辖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在银行没有不良贷款记录。
通知规定,从事个体经营的妇女贷款额度*高不超过5万元,其中带动三人以上就业的,贷款额度*高可至8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如期还款的可申请第二次贷款,展期不超过一年。
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和残疾人申请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据实全额贴息;其他人员申请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50%的贴息。非从事微利的贷款者,不给予贴息。
符合条件的妇女可到各辖区妇联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