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毕业生创业成功 补贴5000元

2011-08-01来源 : 互联网

今明两年,成都计划**扶持1500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一旦创业成功,*****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昨日上午,记者从市**召开的第23次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鼓励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日前,市委、市**印发《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意见》及青年创业园建设、实施服务城乡基层项目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等4个配套文件,用17条措施为高校毕业生就业铺路。 自主创业 创业环境基层就业 两年**扶持1500名大学生创业 据市人事局统计,2008年,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的*次就业率为74.4%,当年底,86.37%的毕业生实现了就业。“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是意见的**内容。”市人事局副局长罗建民表示,创业是高水平的就业。成都将实施千名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计划。计划2009~2010年,**扶持1500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主要优惠政策有: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的***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招用*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给予1000元岗位补贴;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及其创办的企业招用的高校毕业生,3年内免收人事代理服务费。 在资金扶持方面,罗建民介绍,高校毕业生在成都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据实际人数放宽到20万元。“贷款3年内由**全额贴息。” 创业环境 每个区市县都设大学生创业园 为促进大学生创业,意见提出,今年内,成都五城区及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要依托本地产业发展建设综合性和专业化相结合的青年创业园区,到明年每个区县都要设立一个青年创业园。各园区要具备基本的创业条件和财税、金融、创业指导等配套服务,建立健全青年创业园管理办法和服务机制。“比如园区里将会有专门的公交路线、食堂等生活配套设施,园区内的企业缴纳很少的费用就可以享用这些服务。”团市委书记杜浒在会上表示。 在优化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政策环境上,意见明确,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人*资企业、合伙经营企业不受出资额限制,设立登记免交验资报告。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非货币资产设立企业的,非货币资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创办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可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基层就业 今年计划招6700名大学生到基层 意见提出,要扩大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实施范围和规模。罗建民表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市将实施一村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乡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和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今年计划招募67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农村中小学、乡公立卫生院、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服务。“加上目前在基层服务的大学生5322名,总数将突破12000人。”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意见明确,到成都乡及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优先参评或破格参评专业技术资格;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助还计划,凡在今明两年到乡镇及以下农村基层就业或服务,且国家助学贷款尚未还清的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助学贷款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各级招录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应有50%左右的比例定向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 技能培训 参加培训最高可获4000元补贴 围绕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意见提出,凡有培训需求、未就业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均可申领就业培训券,自主选择定点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罗建民说:“根据我市**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研究制定我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培训**补贴目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目录内培训项目,经鉴定合格且在我市就业的,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4000元。” 罗建民介绍,全市还将进一步扩大就业见习基地规模,将见习基地延伸到事业单位及可以提供公共服务见习岗位的街道、社区等基层社会公共服务部门。今明两年,将组织5000名未就业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3~6个月,见习期间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见习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见习补贴。 就业服务 招一名本市大学生补贴1000元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所属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多渠道、多形式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网络招聘会和校园招聘会。鼓励各类人才中介和职业中介服务机构推荐高校毕业生就业。“今年至明年,成功推荐未就业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同级财政可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最高标准为每人200元。”罗建民说,为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全市将整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人才网、劳动保障信息网等资源,建立全市统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大力开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服务活动,免费提供就业指导、求职登记和就业推荐等服务。 为积极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意见提出,2009~2010年,招用*次就业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每招用1名毕业生***给予1000元岗位补贴。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从事服务外包工作的,给予企业不超过4500元培训补贴。 就业援助 确保困难家庭大学生当年全就业 就加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意见提出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零就业、地震受灾严重等困难家庭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开展“一对一”就业援助服务,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当年100%实现就业。罗建民说:“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在中国成都大学生就业网站发布。”本报记者雷浩然 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热线 86613333-1开通 为了让广大高校毕业生更清楚地了解成都出台的《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意见》,熟悉怎样办理补贴、贷款等具体事项,今日下午2~3时,本报开通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热线86613333-1。市人事局学生就业指导处处长黄通贵、市人事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永会、团市委创业工作组副组长范才全将走进商报会客厅接听热线,为你“答疑解惑”。

本文引用自:中国创业就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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