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大做强小额担保贷款,服务全民创业带动就业(1)

2011-08-01来源 : 互联网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发展之基。如何更好服务全民创业就业,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实践证明,小额担保贷款是服务全民创业一项行之有效的好政策,我省很多创业者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走上了创业致富路。

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多年保持全国居前

所谓小额担保贷款,是指**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并由财政贴息,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金融机构发放,以解决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个体经营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贷款业务。我省从2002年启动小额担保贷款帮扶机制以来,通过多年的运作和不断完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至今年6月,全省共筹集担保基金10个多亿,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29.4亿元,累计扶持个人创业25万人次,扶持劳动密集型企业2700户,带动就业71.1万人次,全省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对新增就业的贡献率保持在10%以上。今年1月至6月,我省通过小额担保贷款直接扶持个人创业3.6万人次,带动就业18.2万人次。上半年新增发放扶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24.45亿元,同比增长30.3%,占全国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总量的五分之一,多年来连续保持全国**位置,得到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的充分肯定。

坚持“贷得出、收得回、用得好”原则

在操作过程中,我省始终把握好“贷、用、还” 三个环节,积极做到“贷得出、收得回、用得好”。

抓好贷款发放,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普惠性。从2009年开始,我省在继续做好****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同时,加大了对创业成功者二次扶持、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全省8个民族乡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建设的扶持力度,并在全国**启动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妇女创业工作,尤其是今年5月,我省部分地区遭受了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对受灾严重的创业项目,可展期扶持1年,并按规定办理财政贴息。****扶持范围已扩大到不分居住地域和人群类别,只要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和创业项目,能有效提供反担保的均予以扶持。今年1月至6月,全省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1.2万人次,扶持高校毕业生797人次,扶持妇女自主创业1.3万人次。

根据不同贷款类型适当扩大了贷款的限额。个人创业贷款的*高额度已由当初的2万元提高到了5万元,妇女贷款提高到了8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创业项目扩大到20万元,对已经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实现成功创业,且按时还贷的创业人员,可视其经营项目的扩大和带动就业人数的增加,按*高限额不超过30万元提供二次贷款扶持。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就业达到企业职工人数30%以上的,贷款额度扩大到200万元,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抓好贷款回收,**小额担保贷款能够收得回。通过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把关口前移,做实资料审查、贷前调查和贷后跟踪回访工作。对逾期贷款超过100万元的6个设区市、超过40万元的19个县实行**监控,指导督促各地采取经济、行政和法律相结合的手段进行逾期贷款催收,较好地**了**担保基金的安全运行。这些年来,我省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

抓好贷款监管,**小额担保贷款质量和效果。在防范风险和满足创业贷款需求的前提下,做到应贷尽贷,不搞数量上的盲目攀比。同时,杜绝权利款、人情款、关系款、招呼款、好处款的发放,对不符合条件的、贷款人没有创业项目的、冒用他人名义的、未经贷前调查的,坚决不予贷款。全面规范贷款基础资料,切实加强担保基金、贴息资金和奖励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规范资金往来、银行存款和担保贷款为详细记录凭证,实行全省统一的台账管理模式。

全面提升服务创业就业质量

今年是省委、省**提出的 “创业服务年”。为积极策应省委、省**的要求,省小额担保贷款中心针对群众反映门槛过高、手续烦琐、审批时间较长等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创新举措、提升服务,*大效能地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积极作用和在创业服务年活动中的倍增效应。

以服务全民创业为**,着力扶持个体创业者、劳动密集型企业。力争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全省扶持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城镇复员转业退伍军人自主创业比上年净增10%以上;积极扶持“有市场、有订单、有效益、有信誉”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实现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社会效益和创业富民经济效益双赢。做到应贷尽贷,按需放贷。让所有符合有关政策又真心想创业的人“不差钱”。

加大宣传力度,简化审批手续。一方面,加大公益性宣传,在车站、码头、乡村、社区、高校等公共场所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自主创业政策和申请贷款具体操作流程宣传册;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加大对创业成功人士、企业家、返乡创业能人、农村致富能手、种养专业大户等典型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参与创业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开辟无障碍式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完善四种反担保模式,协调经办金融机构为创业者申办开设专门窗口,由专人按“一站式”创业服务的标准和要求提供贷款服务,对所有的创业贷款,尽量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群众满意度。将第三责任人担保范围扩大到除目前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外的企业管理人员和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的乡村干部、公职人员、教师员工、医务人员或电信、电力、金融、保险等正式员工。并应允许自主创业人员用本人或其亲友的房屋、土地、汽车、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或有价证券,作为小额担保贷款抵押品进行反担保,还可以用应收账款、商标、专利、股权、产权等进行权利质押反担保;对没有可供抵押的资产,又不能提供合适的反担保人,也可实行两人以上联保、互保方式进行担保;对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诚实守信、无不良嗜好、有良好经营理念、家庭有一定财产的创业人员可免除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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