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浙江的服装厂甲与纺织厂乙是多年的合作伙伴。甲生产休闲服装,乙负责提供原料,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由乙每月供应服装面料100匹,当月节清账款。双方的合作关系一直很稳定。然而2005年由于市场饱和,甲的服装滞销,造成大量积压,因此已经有半年没有向乙支付货款。2006年初,甲又接到一笔大订单,需要大量的服装原材料,于是向乙求助,希望可以照旧发货,等完成订单任务后,一并归还所有欠款,此时,乙应该如何应对呢? 律师解答 乙在能够更好维护自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有三种选择: 一、 乙可以**甲的发货请求,并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有权要求甲先结清前欠款,然后再为其提供服装原料。 二、 乙可以向甲继续发货,但必须要求甲提供相应担保,以防止自己损失的扩大。担保方式可以是物保,也可以是人保。 三、 乙可以同意甲的发货请求,但必须要求甲提供动产质押或不动产抵押。其目的也是为了**自己的权益不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