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快餐店的法律要求

2011-08-01来源 : 互联网

开快餐店为**食品卫生,防止商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严格遵守国家,开快餐店地方有关法规要求具体如下:

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伪造,土改,出借卫生许可证。

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清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登厂房式场所。

(三)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兴,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四)设备介绍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之间的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涤,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得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的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是必须将手洗干净,穿戴洁净的工作服;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九)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一)**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形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二)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有害的。

(三)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

(四)未经曾医卫生

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说的禽、兽、水产动物等及其物品。

(六)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七)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八)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四、按期接受各极***门的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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