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全面启动汽摩下乡补贴

2011-08-01来源 : 互联网 作者: 1

汽车以旧换新出新规

本报记者王烽实习生伊宁倩

本报讯 财政部近日会同商务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报废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出租车以外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以及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根据报废车型可享受3000~6000元不等的补贴。

福建省汽摩下乡协调办近日转发了国家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大汽车下乡政策实施力度和印发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

通知称,将直接购买轻型载货车纳入补贴范围,即在执行原来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补贴政策的同时,对农民直接购买轻型载货车的同样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的10%,单价5万元以上的,定额补贴5000元。此外,将总质量1.8吨以下的微型载货车纳入补贴范围,比照轻型载货车享受换购和新购的补贴政策,享受补贴的微型载货车或轻型载货车每户限购1辆。

据介绍,我省将于本月内组织相关人员开始培训此系统,系统也将于近期开始运行。也就是说我省汽摩下乡近期就将全面启动补贴,欲购买补贴车型的消费者不妨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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