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提倡的“多元化办医”有望取得重大进展,据《**财经日报》报道,*****人士近日透露,包括***在内等多部门已达成原则性共识,同意放开外资*资经办医疗机构,而此前外资在国内开设医院,须采取合作或合资模式,外资上限为七成。
今年2月,***、**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部联合发布《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九项试点主要内容,其中就包括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放开外资*资经办医疗机构并非空穴来风,今年6月两岸签署ECFA协议的有关条款称,台资可在大陆的海南、福建、广东、江苏和上海等五地*资设立医院,事实上已经为此次新规出台做出铺垫。
事实上,“洋医院”进入中国早在1989年就已开始,最初国内政策对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很严格,规定了不超过30%的上限。2000年中国加入WTO之后,***和商务部曾联合发文承诺“鼓励外国资本进入中国办合资医院,外资的股份最高可占到70%”。
近年来,各地对于引入外资*资医院的呼声日益加大,2008年广东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曾表示,让外资进入可以与公立医院形成良性竞争,促进公立医院改革,并从一定程度上解决医疗总量不足的问题。
国外医疗资本在与国内医院合作过程中发现,由于中外医院的经营思路不同,合资医院常由于意见不同而影响合作,尤其是中方资本属于国有时,“即使只有1%的股权,也要有100%的话语权。”
不过,对于国际医疗资本而言,从70%的持股上限到*资到底有多大吸引力还未可知。一位国际医疗集团中方代表就表示,即使外资能够*资设立医院,并不一定能做好,“其运营仍依赖于有关政策,比如医务人员的福利待遇、职称评定、医保定点资格的授予等。”
国内医疗界人士也认为,准许外资*资办医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表达,真正决定改革进程的将是具体的政策倾向和力度。
但可以肯定的是,中国医疗市场对于国际医疗资本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而经济发达地区的招商引资重心近年来也逐步转向高端服务业,如果外资*资经办医疗机构一旦成行,对双方无疑都构成重要利好。